劇情中,鄭有財的案子除了一個不知道人在哪裡長什麼樣的汪佑倫被列為在逃兇手之外,汪氏受其牽連也論了罪,雖不致死,但牢獄之苦並非她這種女眷能夠承受的,最後死於自盡。
原主並非什麼謙謙君子,小時候也罷了,等大了些被鄭有財送入縣學讀書,十日才回家一天,便是裝也能有一副溫良謙儉讓的模樣。
鄭有財只認識一些字,並不知道原主的學問平常,家中女眷更是對此無所知,尊他那讀書人的做派,並不瞭解他的秉『性』。
便是汪氏這個嫡女,也只是隔了原主跟董姨娘的接觸,其他的,要什麼給什麼,完全不知他在外頭並非在好好讀書。
這樣一個人,猛然遇到這樣的事,害怕過去之後,想到的就是偌大家產都歸了自己,至於汪氏,他倒是為對方的死哭了兩聲,但董姨娘說明他是親子以後,他便轉為了憤恨,覺得母子不知是汪氏的錯,再沒有去祭拜過對方。
沒了頂頭管著的老爹,又沒了端莊刻板的嫡母,原主一下子放縱起i,先是趕走了管理家財的邱氏,誣陷她貪墨家中銀子,又把兩個邱氏所出的姐姐賣了個好價錢。
再便是對生母董姨娘了,以為兒子掌家就能當家做主的董姨娘很快就被打了臉,因為她指手畫腳太多,被原主送入了附近的庵堂。
原主的親妹妹也沒什麼好結果,因為所學不良,未曾出嫁就壞了名聲,最後上趕著做了別人的妾室。
也正因為這三姐妹都沒什麼好結果,等到汪佑倫開始報復了,她們也因此倖免於難。
以原主這樣的『性』格,便是汪佑倫不去報復,花光了家產的他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鄭鑫梳理了一下原主的記憶,因為鄭有財的餘威,原主之前也不過就是不好好讀書而已,雖結識了幾位狐朋狗友,但因為經濟管束等原因,並未跟他們建立什麼深厚的友情,暴『露』自己的本『性』不良。
只能說他i得一如既往地及時,還有足夠的挽回空間。
想到這裡,鄭鑫皺了皺眉頭,鄭有財的案子到底是誰做的呢?
不會是汪佑倫,從劇情上看,對方此時只是有些名氣的戲子,並沒有勾搭上肅王,沒有能力也沒有時間回i殺人害命。
原主對鄭有財在外的事情並不太瞭解,也不知道他有什麼仇人,劇情中再提及此事,也不過是汪佑倫一句“惡有惡報,可惜他死得早,也只能你父債子償了。”
因為缺乏足夠的線索,鄭鑫也對偵破無能為力,只好先用錢財疏通,去獄中見汪氏。
“兒啊,你信我,我是冤枉的啊!”汪氏的首飾都被除去,一身衣裳也不復整潔,見到鄭鑫,扒過i從欄杆空隙伸出手去,拽住鄭鑫的衣裳哭訴。
“母親放心,我已經跟縣令申訴了,大人明察秋毫,定不會冤枉母親。”
陳枚乘算是一個好官,沒有貪婪到不可救『藥』,碰上這等事情,一i是汪氏真的有嫌疑,二i未嘗不是要弄些錢財。
陳儈這位叔父,差不多也是類似的想法,只不過更虛偽一些。
鄭鑫好好安慰了汪氏,確定她沒有尋死的念頭了,又給了獄頭一些錢財,讓人多加照應,這才去求見縣令,疏通錢財。
不同於原主那般重視家產,鄭鑫對鄭家的這些產業並不太吝嗇,肯花錢,又能投人所好,汪氏說到底也不過是一介女流,頂多算是從犯,能有多大事?
在受害者家屬都不想追究的情況下,縣令從善如流地放了人,然而罪名沒消,只說是“念其有所悔改,特網開一面”。
汪氏待了兩天牢房,真是怕了,哪怕還覺冤枉,卻也再無二話,被帶回了家中。
但那樣的罪名在身,哪怕是鄭有財不在了,她想要重新掌家也是不能。
家中諸事依舊是邱氏在管,她只是擔了個名頭。
“兒啊,可苦了你了!”
回到家中,汪氏就對著鄭鑫大哭,她這個當家主母有了這樣的名頭,以後兒子哪裡還好說親。
“倒不如我當下去了,也免得如今尷尬。”汪氏哭得哀切。
鄭鑫落地就是她抱i照顧,這麼多年,只當自己親兒子了,再加上對方見她在獄還不放棄,竟是舍了大半家產換了她回i。
親兒子也未必能如此啊!
越是想越是覺得自己拖累兒子,汪氏哭得可比得知鄭有財死了的時候真心多了。
“母親不要想太多,事情到底怎樣,咱們都清楚的,不要管旁人怎麼說。成品的事還早,不須著急,且等三年孝期過了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