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利用形體去賺錢的人,身體、背景資料以及學歷都能作假,那麼年齡也能。
何恩婧得了令,便又急急忙忙轉身走了。不用隊長刻意一件一件的去安排,她也知道接下來一陣子的工作量只多不少。一想到這,快要因為過熱而爆炸的頭又原地大了兩圈,幸虧他們是市局,能調動的警力人手還算多,不然要猴年馬月?
周遙說:“如果這五個人的的確確是失蹤了,但是沒有人報案,這麼多年了無音訊,情況多半是不樂觀……”
那很有可能,百分之九十,已經遇難了。畢竟什麼樣的犯罪者,能把五個人悄無聲息地囚禁五年呢?
曲應騫把筆杆子在手心裡轉了一圈,目光微微有些銳利起來:“這五個人都是18年離職,假設她們是在失蹤後的同一年遇害,到今天間隔了五年的時間。這頻率,如果全部是連環案件,不太像。”
“但如果是兇手的生活中出現了較大的變化或者波動而停手了呢?國際上許多的案例不是沒有過這種情況。連環案的兇手悄無聲息的弄走了這麼多女孩子很顯然是為了要滿足心目中的畸形理想目標以獲得滿足,這個理想目標的內容可能與性·欲、控制慾甚至求生欲有關,也可能純粹只是一些內容扭曲、和現實脫節的想法。而且還有一個顯著特徵,那就是在犯案之後會存在‘冷卻期’和‘重複進行期’。”周遙說完連自己都明顯感覺這一頓,腦袋忽然間好像好使了一些……按照平時,這種話都是騫哥來說的。
他隱隱有些得意,想著自己在曲應騫身邊多多少少耳聽眼見還是學了點東西,接著又不免在心裡唾棄自己,都這個時期了,還得意什麼得意!
所謂“冷卻期”是指犯罪人在得手後獲得充分的滿足感,然後會因為一些原因暫停作案。周遙認為這個兇手的中間空白的幾年就是冷卻期。
當然,每個兇手的作案方式都不同,所以冷卻期也會長短不一,但通常而言冷卻期如果受到過什麼重大打擊那麼就一定會再次重複犯案。
曲應騫若有所思:“這幾個人都是成年女性,年齡在25歲到30歲之間,這代表兇手是有選擇性的,而非盲目,這個年齡段的女性比30歲往上的要年輕,25歲以下的要知性,又有一定的生活閱歷,很顯然得兇手偏愛。”
他拿起筆,除了趙越和6號,其他幾個人的名字都畫上了扁扁的圈:“第一,五個人之中四個人的學業履歷至少是本科畢業,這代表兇手覺得有高學歷的人才能與自己匹配。而趙越,不過是一個中專畢業的,如果兇手將每個人調查的徹底,不會連這個都搞不清楚。除非恩婧在之後查出來她們或許在身份上真的有造假才有被推翻的可能。
“第二,如果這幾個人真的都死了,屍體隔了這麼多年都沒有重現天日,那就意味著兇手是那種將人殺害後也不會拋棄屍體的犯罪者,我猜測應該會把屍體埋在一個隱秘的地方,所以那五起案件成了沒有人知道的消失,而非兇案,可是蠻山巷的屍體卻被拋在了常人能夠發現的明確地帶。”
但相似點也不是完全沒有,這幾個人最相似的地方在於可獲得性。
這幾個人,都是被人群孤立的生活,這種生活方式使得兇手有機會引誘,以及被害人被引誘或是遇害之後,無人牽掛。
蠻山巷的屍體如今已經被媒體滾瓜爛熟的報道了好幾天,可是仍然沒有收到其家屬的認領,莫非6號屍體是兇手時隔多年改變手法的重複作案?
可是連環殺手大多通常都不會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因為改變行為模式會留下更多線索,幫警察破案,所以那些做事馬虎大意的兇手很快就被抓,能連續作案還不被抓的一定是行為縝密,而且極少做出改變。蠻山巷分屍的,在曲應騫看來,分明是信仰型殺手。
信仰型,以懲戒、審判世間罪惡為使命的殺手。
他們認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所以一大特點就是喜歡向警方挑戰,策劃好殺人方法以及善後,留下些許痕跡但是不重點露白。
兇手與死者之間肯定認識,至少在某一程度上有一定的淵源,如果兇手殺人是為了懲罰和審判,那麼死者一定是做了什麼對不起兇手的事。
曲應騫說:“避免個人主觀先入為主,蠻山巷的案子暫時與其他失蹤案一同調查。這麼大的事瞞肯定是瞞不住的,我得寫份材料準備上報,當心點,到時候所有人都會挨批。”
周遙面帶憂色:“功全是上頭領,鍋全是咱們背,這就是咱們這個系統的惡習。”
曲應騫抬手手指頭,在自己腦袋的上方畫了個看不見的“烏紗帽”:“誰讓你是刑警,而不是坐辦公室的老太爺?你趕緊努力,以後讓我抱你大腿。”
“你求我還不如求你自己,你比我……”周遙本來是想說“不要臉”的,但這詞說出來鐵定會讓曲應騫一巴掌把他拍進牆裡摳都摳不出來,就只好臨時‘峰迴路轉’改成:“圓滑多了……”
曲應騫沒在意他心裡有些什麼見不得人的活動,說:“現在最重要的,是將背後的兇手挖出來,不能讓這些女孩子不明不白的消失。”
破案和鑒寶有著相似之處,都是用有限條件去推斷真相。
很多人受水平限制,有限條件擺在面前,卻找不出更多。能夠從大家都接觸過的有限中發現關鍵點,那就是高手,彷彿黑雲中透出一條光線。
曲應騫拿出放大鏡重新檢視拋屍現場以及法醫解剖的照片,對準區域性細節,一點一點移動。
蠻山巷的屍體,子宮被拿走,這與一般的兇殺案有著極大的不同。
以前在刑偵系時粗略學過一些法醫學教程,教材裡對生前傷和死後傷有非常細致的描述,從眼前的照片上來看,兇手一開始或許沒想殺人,否則應該一刀直接刺向喉嚨或者心髒,死者是在激烈反抗時兇手就用刀威脅,因為不會用刀所以殺了人。
死者腹部創口面板裂開,收縮不明顯,應該是死後不久形成的傷口。意味著將受害者剛死沒多久,就立即被割下了器官。
這是季舒聞在屍檢報告中早已給出的結果。
如果曲應騫心想:之前的推斷準確,殺人和分屍不是同一個人,那代表殺人之時,分屍的人就在一旁看著?
緊接著他又意外地發現了一點微小的異常,屍體腹部創口有兩道傷,一道是分屍斬骨的彎斧,另一道像是手術刀的切割傷痕,應該是用來取走器官。怪就怪在那道傷痕並非是平行切割,而是從左到右有些許傾斜。
精通解剖的人,傷口都流利,否則也配不上“精通”二字。出現這種斜痕,唯一的可能性是左手持刀的機率很大。
犯罪者殺人的手法,和使用語言差不多,有的人平時有可能長期使用第二語言,但是在最危急的時刻,或者彌留之時總是會說母語,左撇子和母語一樣,是最本能的行為方式。
曲應騫立刻拿起照片,奔向法醫室。
季舒聞拿著放大鏡看了好半晌,才說:“我當初也考慮過這個可能性,但沒法被證實,兇手的主要目的是拿走器官,所以下刀的力道很重,不像醫生給病人動手術那樣一刀一刀劃開。一刀刀操作主要是避免大出血以及縫合,人死了,兇手也就沒顧忌了。而且拿走器官後也並未給死者縫合留個全屍,反而是用彎弧將腰部分斬,從這行為看得出來兇手有不尊重死者之嫌……僅僅是一點點的傾斜角度就判定是左撇子而為,有些牽強。畢竟有的時候手抖,手累,也會造成這種。還有就是亦或者兇手特意使這種手段來迷惑警方,幹擾證據,引導調查走向也說不定。如果能有和這個案子差不多的案件痕跡對比,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