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押司在林桐離開後,也是馬不停蹄的打道回府。
回到縣衙後,邢押司將情況上報給了知縣大人。
知縣是何等聰明之人,這證據提供的明明白白,邢押司看來是鐵了心要辦了朱押司。
知縣大人也只能順水推舟,升了堂,公開審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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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期間,邢押司授意李縣尉喊來了不少有關村民,為的也是給知縣壓力。
知縣雖然心生不滿,卻也沒有辦法,開封縣離汴京只有十幾裡的路程。
有任何風吹草動,很快就會傳到京城。
依大宋律,周久直接被判了斬監候,朱押司也因此被判了坐監兩年。
判決結束後,在知縣的允許下,邢押司夥同李縣尉,對周久與朱押司的家裡進行查抄。
兩家一共查抄了二十幾貫錢,帶著這些錢,邢押司大張旗鼓的來到了各個村子。
在各村族長的見證下,多收的錢全部退還,並且每人都補上了完稅憑證。
這麼一來,邢押司不僅收穫了大量百姓的一致好評。
也是順利的拿下了日後收稅的權力。
邢押司可謂是一箭雙鵰了!
當然,這裡面也少不了邢押司對知縣的打點。
拿到退稅的林桐,心中也不由得有些得意。
錢追回來了,下一步就要好好考慮如何進軍夜市。
自從林桐在開封縣夜市轉了一大圈之後,他開封縣的夜市。燈火通明,人頭攢動。
東南西北的主要街道,都被各式各樣的攤販所佔據。
只在攤子的兩邊留出了些許空隙,以供顧客來回行走。
這只是街道上的小商販,由於在宋朝是不區分“坊”與“市”的。
也就是住宅區和商業區是混合在一起的。
很多開封縣的原住民,利用自己有房子的優勢,也開設了各式各樣的店鋪。
他們沒有房租的煩惱,所以這一類的店鋪,各種商鋪的價格要略低一些。
林桐透過粗略的觀察,在夜市擺攤,最差也得有個大幾十文的收入。
林桐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林百與林氏,林百有些猶豫。
可在林氏看來,應該去夜市試試,畢竟家裡由於林桐的緣故,差不多積攢了有將近一百文。
最後,在林氏的鼓勵下,三人決定去夜市闖蕩。
要在夜市立足,那就必須抓住客人的味蕾。
關於菜品,林桐首先改進了煨麻雀的烹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