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們離開醫院的時候,天色已經完全黑下來,痞子便請我們到醫院附近的一家小飯店吃飯,畢竟是四五年沒見面的發小,彼此之間有太多的往事近況要敘。
所以飯桌上一直都是我和痞子你一言我一句的聊著,待到酒過三巡,菜過五味,氣氛也熱切起來。
我看痞子一副土財主的裝扮,年紀也不大,卻顯得比一般人成熟不少,還開起了歌廳,定然是經歷了不少事,於是問他是怎麼做到的。
痞子本來酒量就不好,幾杯下來就開始犯迷糊,醉醺醺地告訴我,他本來就是閒不住的性格,輟學後一個人跑去縣城闖蕩,一開始在餐館打工,後來認識了一些社會上的人,就開始跟那些人廝混,慢慢的認識了一個姓高的老闆,也就是他現在的老大哥,這位高老闆本來就是在縣城裡經營歌廳和酒吧,比較賞識痞子,幾個月前就把旗下的一家小歌廳交給他經營,就連他現在開的豐田也是人家借給他的,為的就是在鄉里面漲漲面子,結果還沒到家就被當車伕使喚了。
聽痞子這般娓娓道來,我也知道他幾年前想必是摸爬打滾、混過社會,十分艱苦,好在能夠遇到人生貴人,也算是一種福分。
接著我又問起了陳星哥的情況,得知他初中畢了業就回家跟著父親在鄉里養甲魚,也算是過得不錯,就是比較忙碌很少回村。
最後,痞子藉著酒勁問我:“我說阿光啊,你這幾年情況怎麼樣?還有身邊的兩個大美女又是怎麼泡來的,可以啊!”
我毀容的事情痞子並不知曉,而且恢復之後,也保留著原來的部分特徵,所以我自然選擇了迴避。
而關於林雅和念兒,我跟痞子也沒什麼好隱瞞,很直白地就說她兩是妖,而且念兒就是當年鬧得雞犬不寧的狐妖。
我這語出驚人,嚇得痞子差點從椅子上跌下去,本來瞧她們的眼神還有些痴迷,一下子就緊張起來,就連端著酒杯的手都在發抖,我瞧著好笑忙解釋道,妖也分好壞,林雅和念兒都是從善者,沒有惡意,至於如何相遇和結識,到最後結伴,我也用了最簡短的語句來表達。
而瞧見我細心地給念兒喂菜,加上之前的情景,痞子自然而然地就以為我和念兒已經是一對兒了,一個勁地起鬨拋媚眼,惹得全程高冷的林雅面色鐵青,我已經習慣,也沒心情浪費口舌作解釋,而且有時候心裡面也有一絲喜滋滋的感覺。
飯後,醉醺醺的痞子不能開車,他就打了一個電話讓自己歌廳裡的小弟過來送我們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送張馳離開了。
接著,我便去了一趟縣派出所,本來我打算一個人前往,結果念兒死乞白賴地非要跟著我,林雅又怕我照顧不了念兒,也沒辦法跟著一起來了。
我找到楊所長,打過幾次交道,我與楊所長也算是老交情,讓他派人跟我們一起去了一趟縣城首富沈昂家,因為我得把翡翠還給他們,還有一些事情要說,結果楊所長就親自跟我們一同前往了。
別看一個小小縣城的首富,住的竟然是三進三出的大宅院,院內假山跌水、花叢池塘一應俱全,亭臺樓閣古樸素雅,卻有一種江南園林移步易景以小見大的風采,教人連連驚歎,真不知建造這樣一個小園林需要花費多少錢財。
因為是警察登門拜訪,遊園主人沈昂也是親自迎接,是個年過六十但精氣神十足粉面油光的老人。
只不過一見面這老傢伙的眼睛就沒從林雅念兒身上離開過,卻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老色鬼。林雅身材婀娜,更加受到了對方眼神肆無忌憚的侵犯,念兒則一直將半個身子藏在我身後,怯生生地露著腦袋,也是讓他心動不已。
老頭子這樣的舉動自然讓我心中十分不爽,雖說人食色性也,但是這般明目張膽的確讓人厭惡。
但是人家也沒做什麼,就是看看,我心有不滿也不好直接表達出來。
楊所長輕聲咳了咳,說道:“沈老闆,您是不是最近丟了一塊翡翠?”
沈昂一回神,忙說是的。
“麻煩你形容一下外貌。”楊所長問道。
“是一塊軟質碧紋龍騰翡翠,昨天剛丟的,你們怎麼知道?”沈昂說著話,有一絲細微的緊張從臉上一晃而過,但是被我給抓到了。
楊所長說道:“我們昨天抓到一個小偷,在他手裡搜到了這塊玉,經過盤問得知是沈老闆的財務,今天特地過來歸還。”說完看了看我,我點點頭,然後把玉拿了出來,交還給沈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