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對於流行音樂的認識實在是太過無知了——不,應該這樣說:光為我開啟了一扇門。
從此,我進入了一個新世界,彷彿接受了洗禮,心靈已被滌盪,境界也大不一樣,待事看物都有了全新的認知與見解。
當然光的格局更高,他考慮的是在當下的環境裡,如何推廣歐美音樂主要是流行音樂)讓更多的人認識。一次聊天中,又提起歐美流行音樂在國內的傳播問題。我說出了自己一直在構思的事:
“我們組個歌迷會吧。”
“歌迷會?”光很有興趣:“怎麼組?在哪兒組?”。
“就在我們單位組。”
這個問題我深思熟慮很久了:湖畔賓館員工大多數都是年齡相仿的年輕人,加上湖畔是當時杭城最高階的涉外酒店之一,員工素質相對較高,對流行音樂這類精神追求也有一定基礎。以單位員工為主成立歌迷會是可行的。其宗旨為透過會員的互通有無,定期出期刊、舉行各類活動以加強凝聚力,傳播與欣賞流行音樂。考慮到進行活動需要經費,可以向成員收取適當的會費。光覺得不錯。
進入湖畔以來,第一次我感到了自己存在的意義:就是做一件自己喜愛的事情。這與我單槍匹馬的極限運動不同,它代表著一部分人的利益。有了群體的基礎,成就感似乎更高了。
說幹就幹。晚上回到家我就著手準備起草章程,忽然發現歌迷會名稱還沒想好,一時半會沒個頭緒。不過我想到一人:大頭。
大頭是我學生時期的死黨,腦筋好使,想法異於常人,學校裡我倆搭檔惡作劇不知損慘多少人。當年每週一篇的作文成為技校多數男生的噩夢,大頭文筆了得,近半男生的作文都是他承包的。後來他媽媽老是在他書包搜出別人的作文簿,被罵過幾次他就把“重擔”都推在我身上了。學校的糗事就不說了,還是迴歸正題。
我下樓去馬路邊電線杆上的公用電話打給他。大頭父母都是軍人,自小在部隊大院長大,後改為陸軍療養院。電話是打到後門的傳達室,管門大爺要走幾十米路到家屬樓下面去喊人。
初代投幣電話為橘黃色,被一個乳白色方形鐵皮罩子罩著,五毛錢兩分半鐘,到時會有報警聲讓你繼續投幣,不然就會斷線。這讓我很心焦。等了約兩分鐘,聽筒那頭才傳來大頭的聲音:“啥事啊,發獎金了要請我喝酒?!”
我去!這小子只知道吃。我直入正題把緣由說了,大頭一沉吟:“你讓我想想……我看就叫‘樂友’吧,以樂音樂)會友,也含了歌迷會的本意。”
說這小子行吧,我本來準備讓他想一晚上的,不到一分鐘就給解決了。
“你們組會也算我一個啊,不過會費你交啊,這智慧財產權我就不追究了。”大頭剛嚷嚷完,電話就滴滴滴報警,通話時間用完了。
完美!
“‘樂友’這名字好,簡單易記,寓意明瞭,好!”看著我連夜擬的歌迷會章程,光笑著把鏡片後的眼睛眯成了縫:“我略作了統計,客服部就有近二十人要報名呢!”
“餐飲、前廳、保安部也有不少。”我說。
就這樣“樂友”歌迷會算是亮出了旗號。前期利用每人五元的會費購了一批空白磁帶,從光家裡複製了不少港臺、歐美的流行專輯磁帶,透過專人登記造冊,給會員發目錄單借聽。會里每月出一期“樂友歌迷會流行歌曲排行榜”,這是杭城最早的流行歌曲排行榜,分港臺、歐美兩部分。曲目由會員每月上交的五首最喜歡歌曲統計排名而成。
排行榜的主意來自光。他常聽國外音樂電臺,知道biboard公告牌)是全世界流行音樂的聖殿,
而港臺也有叱吒歌壇、龍虎榜等,香港每年還有十大金曲評選。排行榜是一個地區流行歌曲指數的標誌
,我們的抱負是借歌迷會的平臺推出中國大陸自己的排行榜。
此刻有必要介紹下我們所處八九十年代相交時的國內流行音樂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