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喜梅抱著女兒拼命掙扎時,拿起針線框裡的剪刀,插了一剪刀到對方胸口。
其實那時候是深秋,穿的衣服也算厚實,沈喜梅那一剪刀雖然用力,見了血,但是絕對不會致命。
沈喜梅趁著對方愣神呼痛之際,抱起女兒沒命的往外跑,老年喪子的朱富貴已經喪失了理智,拿起條凳就追出來,卻一腳踩在了掉在地上的擀麵杖上,後一倒,就這麼摔死了。
朱茂華的母親瘋了一樣喊著沈喜梅害死他們兒子,又殺了朱富貴,是殺人犯,要她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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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喜梅被鎮上的警察抓了起來。
顧長軍第一時間從部隊趕了回來,加上法醫驗證等,沈喜梅只是自動防衛,朱富貴也不是那一剪刀致命的,構不成大罪,一切往好的方面發展時,朱時茂的媽媽,撞死在法院大門口,迫於形勢,沈喜梅一審判了重刑。
顧長軍要申訴,但是那個年代申訴困難,並且基本上翻盤的機率為零,哪怕顧長軍即將任命為加強團的團長。
沈喜梅道算了,不管怎麼說,朱家一家三口都死了,生產隊上風言風語,村領導幹部都一面倒的站在朱家立場上,若是輕拿輕放,村裡人會看不過去,孃家婆家人都在村裡住著,農村人不懂法律,所謂自衛傷人、過失殺人對於他們來說最直觀的是,朱家一家三口都死在她沈喜梅手上的。
再說,若是一味申訴下去,對顧長軍的仕途影響很大,雖然妻子坐牢了,作為軍人,這影響本就免不了的,但是,這事還是早了結早好。
她本來以為一切隨著她的入獄劃下句點,哪想顧長軍十年立功不少,卻毫無升遷,姐姐沈喜桃因此事離婚,二嫂程潔捲走家裡所有錢財跑了,那錢是家裡打算蓋樓房用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借的。
家裡人去程潔孃家理論,對方說你家都出了殺人犯,誰敢呆下去?至於捲走的錢,誰看見了?誰看見了?沒有,那就是汙衊!
欠了一屁股債,房子蓋不了,小兒媳娶不進門,二兒媳跑了,離婚的沈喜桃加上兩個外孫女都接回來了,小姑還帶著一串的女娃回孃家吃喝,家裡至此一貧如洗。
想到這裡沈喜梅不由抓緊身下的草蓆,好半天才被手上的刺痛驚醒過來,低頭看了一眼,無意中,草蓆下面的床板都被她摳起來兩塊,床板邊的木屑扎進手心裡,有少許血跡在上面。
沈喜梅愣愣的看著掀起來的床板,回想起上輩子在坐牢時無意發現自己不知為何力氣大的出奇,這件神技是保她在獄中十年平安無事的法寶,她對誰都沒有提起過,難道這項奇蹟跟著她回來了?
沈喜梅不顧手上的刺痛,將掰起的床板,按在地上,輕輕一折,一分為二,然後再對摺……
咔嚓的聲音響在耳邊,彷彿天籟。沈喜梅樂此不疲的將一塊半米長的床板拆成一地不規則的積木,嘴角泛著詭異的笑:朱茂華,強姦犯?你再敢動什麼歪心思,我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將你打的連你爹孃都不認識!
也不用等什麼流氓罪了,這一身力氣在,有的是機會讓對方生不如死。
沈喜梅用腳將一地的小木塊歸籠在床底,床板用草蓆掩蓋好,坐在小課桌前,打量著小圓鏡子裡的自己:還是鮮嫩的少女一枚,十六年華,高一輟學,在家待嫁……
突然,伸懶腰的沈喜梅的動作僵硬了。
差點忘了最重要的一點,她這個時候是有未婚夫的,那個後來處處和沈家過不去的生產隊長石家的佼佼子,石愛國。
沈喜梅再也顧不得其他,站起來跑出房間,來到自家堂屋裡,斑駁的牆壁上掛著的毛主席畫像,右下方釘著的一張a4紙兩倍大小的硬紙板,那是華光行印製的日曆,一年十二個月份都在那張紙上,前面六個月,字裡行間多多少少有一些手摸過的痕跡,七月那一片還是比較乾淨的。
一九八零年,人生最大轉折的年份,不知道具體到哪一天了。
正好,沈新磊進屋裡看看小妹可起床了,沈喜梅期盼的問道:“小哥,今天星期幾?”
“星期六啊,你抬頭不就能看見?”
沈喜梅不死心的問:“28號?”
“是啊!”
她是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二號同石家定的親。
沈喜梅嘆口氣,怎麼就沒早回來幾天呢?最起碼在訂婚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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