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經染髮,最令人難以忍受的,就是浪費時間。
所以,蘭澤和玩著他腦袋的孩子說了一聲,乾脆往後一倒,小睡了一會。
腦袋煥然一新打算離開的時候,小店裡人已經多了起來。學生們不愛消費,但他們愛湊熱鬧啊。
“怎麼樣?”小麥抱著爸爸的肩一起照牆上的鏡子。“嚇嚇你那些學生去。”
“哎,”小麥捅捅旁邊經過的妹子,“你看我兄弟今年多大?”
“你們誰是哥哥誰是弟弟呀?”妹子湊到鏡子前,和他們一起照,“……我看不出。”
很快她就只顧看鏡子裡的自己了。
“……”蘭澤在心裡評估公共場合揍小麥的勝率。
拿爸爸當兄弟?玩笑開大了。這孩子說過捱揍不還手,說話還算數不?
“你看,你出去說今年二十六,別人也照信。別總冒充老頭了。”小麥摸摸爸爸剛染黑的頭,像摸個弟弟。
“穿的太老氣了。難怪你像二十六呢!”妹子回過頭,又打量了他們幾眼。“其實你們倆差不多大,對吧?”
“……”蘭澤沒話說。
小麥打個七五折是十九歲半。誰跟他差不多大?
在年輕妹子眼裡,超過二十四五,要麼畢業了要麼讀研了。顯然都很老就是了。
而中年人的衣服,看起來總是最顯老氣的。因為每一代年輕人,總有屬於自己一代人的獨特潮流。而彰顯不同的參照系,就是相鄰的中年人。真要是七老八十的舊時尚,反而美得冒泡。
回溯二十多年,所謂的老氣,也曾經是屬於當年那代年輕人的穿衣風格。
“爸,我們倆換衣服穿?”小麥小聲在爸爸耳邊問。
“滾一邊去。”
離開小店,蘭澤看看時間:
“我要上班了。你去找霄霄吧。看他帶孩子需要什麼不。”
他轉身走了兩步,忽然想起點事情。
“……臥槽!”
感覺要糟啊。
“爸?沒事吧。”小麥牽著小黑,還在他身後。
“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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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澤淡定地去上班。下午他還要繼續面試研究生。
但今天,他的變形幅度有點大。
當年,他去人類更新研究所,幫衛妖精他爺爺面試蘭花,大概也是像現在這麼年輕。
但當年的他,身材有厚度,人家一看,學問都裝在肚子裡了。
噸位歷來顯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