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市區面積是挺大,但是有人家丟了小孩這種事情,往往是能飛快地傳播開來的。
誰家丟了小孩不會到處找到處問啊,問著問著,可不就傳遠了。
如果周老二夫妻確實花了兩天時間四處打聽都沒能打聽出來,那這件事情,確實存疑。
當然,這不是關鍵,關鍵是,有人抱著一個嬰兒到處打聽嬰兒是誰家的,被打聽的人家肯定會有印象吧?
如果李志國和孫巧珍家裡真的當時滿世界都在找嬰兒,居然真的會沒有一個被打聽者告訴他們這個資訊嗎?
要知道,人們出行也好,住賓館也好,都是要介紹信的,只要他們打聽到了一絲半點的資訊,哪怕當時沒有找到人,也不至於十多年了都找不到。
向遙能想到這一點,其他人自然也有的想到了。
大夥兒窸窸窣窣的,都在議論自己的猜測。
而此時,李志國拍了拍孫巧珍的手,卻跳出“為什麼沒有找到人”這個話題,直指目的地說道:
“咱們先不討論這個問題,現在關鍵是,我們到處都找人印證了,小芽,她就是我們當年丟失的女兒。”
何金鳳冷笑一聲,仔細打量了一下李志國,大聲說道:“你媳婦連孩子當初穿的是什麼顏色的衣服都能說錯,叫我們怎麼相信你的話?”
“小芽,她當初身上沒有包被,就那麼躺在一個布袋子裡,袋口紮得緊緊的。”她說道,“而她身上穿的,根本就不是粉紅色的小褂子,而是一件偏青色的長袖小衣裳!”
孫巧珍撐著李志國的胳膊,搖搖欲墜。
李志國板著臉,有些不滿地說道:“當時是我媽帶孩子,巧珍記錯了也是有可能的。”
何金鳳還沒說話,人群中,一道清亮的聲音卻懟道:“你們都這麼認真的找孩子了,難道連孩子當天穿的是什麼顏色的衣服,都沒有跟你們娘對清楚?”
周圍的人都紛紛點頭,周堂叔也點了點頭。
是啊,丟孩子這麼大的事情,居然連孩子穿什麼衣服都能弄錯?
怎麼想怎麼不對勁!
這下所有人看李志國兩夫妻的眼神就不對了,連孫巧珍不斷落下的眼淚,也像是多了點表演的意味似的。
對,就像老早以前戲臺子上唱戲的旦角兒,每個動作都彷彿是設計好的。
向遙說了這話之後,就深藏功與名,繼續保持沉默了。
而前面,孫巧珍和李志國見事情有些不對勁起來,對視一眼,決定不跟這些泥腿子扯這麼多了。
孫巧珍抿了抿唇,柔柔地說道:“嫂子,不管怎麼樣,小晴真的是我的孩子,血濃於水,這一點是事實,誰也磨滅不了我跟我女兒之間的血緣關系。”
何金鳳抬起下巴:“所以呢?”
孫巧珍笑了一下:“所以,我和志國在來的時候就商量好了,一定要接孩子回去,她這十多年在鄉下實在是受苦了,我們當父母的,當然不忍心了,一定會讓她過最好的日子的。”
“嫂子,”她看著何金鳳,眼裡露出一絲挑釁的意味,“你應該不會阻攔小晴回城裡吧?”
何金鳳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麼,卻什麼也說不出來。
人家是城裡人,擺明瞭說他們鄉下人就是過的苦日子,現在人家想要認回女兒回城裡過好日子,她還能說什麼呢?
但凡、但凡孫巧珍不提苦不苦這個事兒,何金鳳覺得,她高低都得跟這個女人爭一番。
憑什麼他們費勁吧啦養大的女兒,就要被搶走?
但人家張口閉口就是去城裡過好日子,她再不捨得,也不想阻攔了女兒的大好前程……
鄉下的日子跟城裡是沒法比啊,留在鄉下,她的小芽這一輩子也就都在鄉下過日子了,而要是進了城,小芽這對父母這麼愛她,大概會給她找一個好工作,以後再嫁個好男人……
何金鳳心如刀絞。
她轉過身,將小芽拉到前面來,正想說話,卻見小閨女倔強著臉,牢牢抓住了她的胳膊。
“娘,我不去,我不去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