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圍繞“民抄”還是“士抄”的爭論懸而未決,又拖了大半年時間。
最後的審定結果,是在蘇州、常州、鎮江三府會審下作出的。
除將直接參加燒搶董家的一干流氓定為死罪論斬外,松江府華亭縣儒學生員,有五人受到杖懲並革去功名,另有五人受杖懲並降級,三人單受杖懲。
而董其昌的家人陳明,儘管被亂民“先燒陳明房屋”,官府仍然對其“隨行拘責監候”。
而今人卻往往抓住官府對董其昌“奴輩不法,董宦未知也”的處理結果不放,一味無端又沒有根據的認為,是官府庇護了董家。
於是,他們非要刻意將董其昌作為一個橫行鄉里的大惡霸來樹立而後快。
再者,回到當時的社會階層來定位,董其昌已經屬於社會上層,是屬於得到皇帝保護的“刑不上大夫”的階層。
因此,根據當時社會的特殊性質,董其昌的地位和榮譽,理所當然能換來一些相應的地位,比如妻妾田宅奴僕的數量、範圍,要比平民多,不用繳一些農民要繳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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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特權情況,在華夏已經上演了兩千餘年,而變成一個事實上的“真理”,在當時也是完全合法的,這些老百姓也都是知道的。
但是,他們為何偏偏就獨不容董其昌,甚至非要牽強到說他“膏腴萬頃,輸稅不過三分”的地步呢?
最終的答案,應當是否定的。
清朝初年那些修撰《明史》的學者,根據當時所流傳的史實原委,一眼就看出其中的貓膩,並對真相進行了還原:“督湖廣學政,不徇請囑,為勢家所怨,嗾生儒數百人鼓譟,毀其公署。”
這裡就說明了,董其昌是為另一個特權家族所怨恨,於是這個特權家族唆使一些處於底層而且不得志的知識分子,到董其昌的門前煽動鼓譟,借事尋釁。
最後,特權家族的爪牙和被煽動的老百姓,就夥同燒燬了董其昌的的屋宅。
本身寫本就是未經證實的傳說,自來就有人懷疑“民抄董宦”的真實性,說董其昌是為名所累。歷時近百年,明清兩個朝代的調查結論,相互印證,是一致的。
或許有人會懷疑,修撰《明史》的人,可能因為董其昌的名氣太大,所以儘量為董其昌說好話。
那麼,我們且看修《明史》的經過就知道了。
清朝修史之起,距董其昌所處時代不過幾十年,耆老見證者倘在,取證核實起來非常容易。
而修《明史》的兩大貢獻人萬斯同和王鴻緒,都是治史良才,秉承黃宗羲的衣缽,注重歷史事實。
而康熙、乾隆時期,政治氛圍特別緊張,文字獄搞得很殘酷,這時候的專家們不會因為一個前朝的董其昌去冒政治風險。
況且,董其昌在清朝文字獄時期,也恰好是滿清打擊的物件,他關於“奴酋好殺,遼之怨恨上通於天”的言論,令歷代清帝大為光火。
種種跡象表明,清朝為董其昌粉飾作美的可能性不存在,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改朝換代後的官修《明史》,對董其昌的評價是公允的。
或者,關於“民抄董宦事實”的記載,至少比今人的臆斷更有條件接近於史實。
三人成虎,要毀掉一個人其實很容易,只需刻意撒播未經證實的流言就可以了。
不造謠,不傳謠,尊重歷史事實,不刻意歪曲歷史,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真的非常重要。
當然,不管真相是什麼,如今出現在王者大陸的董其昌,只是一個年輕人而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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