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薔薇殺手_第十五章 薔薇往事
◎第十五章薔薇往事
薔薇殺手落網,訊息迅速在警方內部傳開。大家都感到非常奇怪,薔薇殺手作案手法高超,殺人幹淨利索,三起兇殺案都可以看出他是個心思縝密的人。這個在鬧市殺人連指紋都沒有留下的兇手,這個可以在牆上蹬踏出五個腳印的功夫高人,竟然酒後去一家花店尋釁滋事,被賣花女孩送進了公安局。
當時,那個做筆錄的民警這樣對領導彙報:
我不認為抓住這個家夥是偶然,這是一種必然的結果嘛,多行不義必自斃,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強大的政策攻心下,迫於法律的震懾和我鍥而不捨的審訊攻堅,他的心理防線終於被攻破,全部交代了殺人行兇的犯罪事實,對三起兇殺案件供認不諱。
特案組也對薔薇殺手進行了審訊,焦書記和小布丁參與了旁聽。
他們面前坐著的是一個英俊的年輕人,穿著一身休閑運動服,臉上有著被毆打過的痕跡,戴著手銬和腳鐐,這也是重刑犯的待遇。他看上去很平靜,眼神中沒有一絲驚慌,臉上稜角分明,雖然身陷囹圄,但器宇軒昂。
梁教授:姓名?
薔薇殺手:陳廣。
梁教授:年齡?
陳廣:二十二歲。
梁教授:職業?
陳廣:記者……
我們的童年總是走在野花爛漫的小路上。
我們的少年總是走在燈光昏黃的小巷裡。
陳廣的家在郊外,四間紅磚平房位於百花深處。院子籬笆前長著薔薇,草垛旁長著薔薇,池塘邊長著薔薇,水電站房頂上也長著薔薇。這種野薔薇長勢兇猛,村民們每年都要用柴刀修剪枝條,否則,薔薇就會蔓延過院子,一直長到堂屋和廂房裡去。
他的父親是一家冷軋絲廠的工人,長期在鐵屑彌漫的車間裡工作,後來得肺病死去了。
他的母親賣菜合,一種油炸的街頭小吃,風裡來,雨裡去,一賣就是二十年。
小時候,陳廣是多麼恨自己的母親啊,他恨母親沒有一份光彩的工作。每到週末不上學的時候,早晨天不亮就要拉著架子車去城裡出攤賣早點。母親在中間,他和姐姐在兩邊,三個人拉著車子走上鄉間的舊柏油路,路旁薔薇花開,天邊晨曦微啟,池塘水面披上了一層淡靄輕煙,這一切和詩情畫意無關。他們的架子車上裝的是:面、油、韭菜、粉條、馬紮、小桌、爐子和鍋、竹竿和塑膠布。
兩個孩子在舊城牆根下擺好小桌和馬紮,支好竹竿,搭上塑膠布。
母親和麵,包上韭菜粉條,擀成餅,放進油鍋,炸好後撈出放在鐵架子上。從天微亮到中午,雖然食客不少,但是小本生意,收入甚微。
跟著母親賣菜合,這是陳廣感到最煎熬的時刻:他擔心遇到自己的同學。
每一個生長在貧苦家庭裡的孩子都能體會到他的那一點點虛榮,他養成了自卑和內向的性格,沉默寡言,很少有開心的時刻。這個在街頭坐立不安的孩子永遠記得母親說的一句話:小廣啊,以後你考上大學,就不用跟著賣菜合子啦。這成為他發憤圖強的原始動力,他想要擺脫這種生活的窘境,後來,他考上了一所傳媒大學。
姐姐遠嫁他鄉,一個很遠很遠的邊境小城,姐姐和姐夫在那座城市的另一個街頭賣菜合。
窮二代延續貧窮,富二代延續財富,官二代延續權力。
陳廣看見炒雞蛋,有時會想起姐姐。小時候,那寒酸而貧窮的童年,連雞蛋都吃不起。他家院裡的榆樹上有個蜂窩,榆樹下有個雞窩。他和姐姐每天都去看雞下沒下蛋,姐姐懂事,炒了一盤雞蛋要給母親留出半盤,剩下的都是給弟弟吃,陳廣狼吞虎嚥幾口就吃光了。
姐姐饞得咽口水,拿起饅頭狠狠地咬一口,再吃一口大蔥,嗆得眼淚流了出來。
姐弟情深,但有時也會打架,互相揪住對方的頭發。
姐姐說:松開手。
弟弟說:就不松。
姐姐說:你別找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