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玩啊,順便我去買件衣服。”林驚晝歪著頭,同時身體也向一邊歪,上半身和床組成一個銳角,“你整天待在房間裡不無聊啊?”
張裕舒搖搖頭,有點無語地講:“那你可以走啊,你幹嘛非要呆在這裡,你不是要去雨崩嗎?”
林驚晝聳肩:“不知道,可能我就是無聊吧。”
張裕舒嘴角拉平了,臉上浮現輕微的怒意,但很快又消散,他沒好氣地說:“你想去就自己去。”
但是第二天,林驚晝還是把他拖出了門,他說他已經看到張裕舒在長蘑菇了,還是毒蘑菇,必須出門治療一下。
今天沒有下雨,但雲層依然很厚。
老闆是涪陵人,他說他是三峽工程的最後一批外遷移民,之前一直在廣東打工,後來做生意賺了點錢,就來這裡開民宿,他的普通話不是很標準,語氣詞的使用頻率頗高。
老闆笑著說,算起來他已經離開故鄉八年了。
車裡靜了一會兒,彷彿淹沒故鄉小城的江水也流淌了進來。
林驚晝說,其實大家都一樣,背井離鄉就為了討生活。
張裕舒忍不住轉頭看他,林驚晝微笑著,面容卻帶著憂傷,他說,我離開家那年,是十七歲。
張裕舒想順勢問下去,但老闆突然踩了一個急剎車,他被慣性甩向前方,整個人差點滑下座椅。
張裕舒撐著身體,抬頭看了一眼。車子正前方站著一個瘦長的男子,脖子上繫著一根絲巾,手裡拿著一把玩具槍。他的表情十分呆滯,眼睛空空的。
他簡直像一個隨機重新整理的npc,突然就出現,然後又自顧自離開。
“孃的,今天怎麼碰見他了嘛。”老闆特無語地按了下喇叭,延遲發洩不滿。
“這人是誰啊?”林驚晝問。
老闆重新啟動車子,說:“這是張二哥,他爸是在菜場賣豬肉的,張二哥腦殼兒有問題。”
張裕舒記得他小時候,班上也有這樣的同學,大家都說他是個傻子,常有人看見他在馬路中央走,被人罵了,也只是憨笑。
“聽這裡的人說,張二哥小時候很聰明,特別會讀書,考上了大學,又在麗江得到了一份好工作。但有一天他突然回來了,跟爸媽說要跟男人結婚。老張覺得他腦子壞了,讓他趕緊滾回去上班。”
張二哥卻在家裡大鬧,說過年要帶人回家,一定要父母認下這個男媳婦,還跟家裡要錢,說要去買金子用來下聘禮。老張覺得他中了邪,就請了個大師來做法,大師說他被鬼附身,所以眼迷心盲。”
“大師走後,張二哥確實正常了,他不提男人的事,回麗江老實上班去了。但有一天,他突然在單位大喊大叫一通,接著人就瘋了。他跑出去買了把玩具槍,沖進了一個正在辦喜事的人家,說要幫忙殺掉負心郎。”
老闆的表情變得神秘起來:“據說張二哥瘋之前收到了一樣東西,就是他戴在脖子上的綠絲巾,是和那個男人的定情信物。”
老闆講完這個故事開始惋惜,順便開始指點:“你說好端端一個人,怎麼這麼想不開?一個男人為另一個男人要死要活,腦子確實有問題。老張是晚了一步,要我說,他兒子說要跟男的結婚的時候,就該送去精神病院!”
林驚晝的表情不太好看,但他不是會讓話落在地上的性格,他強撐著“嗯”了一聲,又說:“老闆,你把我們隨便哪裡放下就行。”
張裕舒卻很直白:“老闆,你觀念也該更新一下了,我國早在2001年就把同性戀劃出精神病範疇了。”
老闆被他的語氣震住,哦了好幾下,沒想出回答,他從車內後視鏡瞥了張裕舒一眼,這個年輕人表情坦蕩,像個從容不迫的演說家。
他一時沒想明白,為什麼他居然沒法反駁這麼一個毛頭小子。
林驚晝拉著張裕舒下了車,彎下腰和老闆道謝。
老闆跟他講好回去的時間,就離開了。
林驚晝頗有些無奈地看著張裕舒,說:“你沒必要跟他說那些的。”
張裕舒平靜地跟他對視。
“他要以為你真是……”這個詞有點難以開口,林驚晝皺起眉,表情很擔憂,“雖然現在不是上個世紀,但……”
“可我就是個同性戀。”張裕舒打斷他的話頭,“昨天我沒在跟你開玩笑。”
林驚晝怔在原地。張裕舒看著他,有點輕蔑地笑了笑:“原來你在開玩笑。”
林驚晝看他轉身要走,下意識拉住他的胳膊,有點著急地解釋:“當然不是!可這種事沒必要昭告天下,因為很多人不理解。”
張裕舒“哦”了一聲,沒表情地講:“我也不需要別人來理解我。”
張裕舒面對林驚晝,眉眼間有凜然的感覺:“第一,我就是個同性戀,我喜歡和我一樣的男的;第二,這件事沒什麼見不得人的;第三,性取向只是你的一部分,並不是全部。”
【作者有話說】
ps.他倆初見是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