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只剩下一個李叔叔了。
這個人,貌似是三個人裡條件最差的。
沒錢沒車沒房。
按照原來的故事,媽媽現在還是開乾洗店的。
原主的記憶裡,媽媽試著接觸他們的時候。
崔叔叔是直接買米麵油等生活用品給她們。
然後每週帶著原主去超市購物,買一大堆好吃的,讓她在媽媽面前說好話。
時不時的還邀請娘倆出去吃好吃的。
張叔叔是開推拿按摩正骨店的,手藝不錯。
媽媽腰肌勞損,尾椎錯位,去他店裡正骨,兩個人才認識的。
他能在媽媽疲憊了一天之後,幫她按摩捏腳。
甚至幫媽媽穿鞋來體現他的體貼!
李叔叔就比較樸實了。
記憶裡,他後來借錢開了一家小飯店,就在乾洗店旁邊。
總是在媽媽忙的時候,炒好菜送過去給媽媽吃。
然後媽媽吃飯,他就過去幫媽媽洗衣服,熨衣服。
這樣一比較。
如果崔叔叔沒錢的話。
如果張叔叔不會按摩的話。
他們還做了什麼?
倒是李叔叔,能知道媽媽的辛苦,親自上手幫忙洗衣服。
鍾馳也幫媽媽洗過,是知道的。
乾洗店跟正常家裡洗衣服是不一樣的,要一點一點弄乾淨,真的很累。
洗衣工換了一個又一個,都是累跑的。
李叔叔能幫忙洗衣服,人真的還可以。
不過鍾馳也不會因為這樣就認可他。
當然,鍾馳不會跟媽媽明說。
“他女兒是我學姐。”鍾馳去掉崔叔叔的照片。
媽媽就懂了,姓崔的沒說自己結婚了,但是孩子都這麼大了,如果離婚了,幹嘛隱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