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父似乎十分氣憤。
不過鍾馳也不在乎。
他敢找事,鍾馳就敢報警。
“你就一句話都不跟你爸說嘛?我怎麼生了你這麼個白眼狼!你個沒良心的!你小時候我還抱著你哄你睡覺呢!”
鍾馳徑直離去。
“鍾先生。”
“幹什麼!”
“鍾小姐會盡她贍養的義務,在您六十歲以後,每個月給您生活費。”律師盡職盡責的提醒。
“哼。”鍾父瞪了律師一眼。
其實律師很想說一句:你的孩子這麼大了,你給過多少錢?你有盡到父親的責任嗎?怎麼好意思要求那麼多?給你養老已經很不錯了!
不過,這件事到底跟他沒什麼關係。
這話,也不該他說。
事情辦好了,他的職責就盡到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
媽媽的小店現在越來越忙。
那些阿姨除了來買衣服,還會跟媽媽聊天。
媽媽賣了那麼多年的服裝,自然很會聊天。
再加上她現在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又沒什麼後顧之憂,孩子還那麼爭氣。
自然而然的就變成了眾多已婚婦女羨慕的物件。
她們在家還要跟丈夫孩子鬥智鬥勇,而鍾馳媽媽卻每天過的充實滋潤。
賣服裝也就是進貨的時候累一點,平時稍微打理一下就可以了。
生意好的話,每天服務、打包會累一點。
如果再做大的話,鍾馳就會讓媽媽僱人來做這些的。
人一旦開心就會變得年輕,氣色也好。
氣色好就會變漂亮。
變漂亮就會有人追。
媽媽本來就已經很漂亮了,現在更漂亮。
追求媽媽的幾個人,鍾馳透過原主的記憶也有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