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要有個正當的謀生方式。
身在田園,熙微首先想到的就是買田買地,坐擁大片土地。
對農家人來說,買賣田地什麼時候都是一件大事。
村長冷著臉,拿出發黃的地契,“村裡的上等田都已經有主了,現在只有東邊這幾畝地可供典賣,你先看看吧。”
民間的田産,有官田、職田、學田等,其中只有民田可以買賣。
竹溪村的地契上標註的都是民田。熙微發現上面標註出來的田地全都零零散散,最大的一塊才兩畝,而且位置也在山另一頭。
村長見熙微看的認真,心裡有些好奇她的家底。
他暗自猜測,想來應該有一些餘錢。
不然的話,她公婆也不會鬧上門,吃絕戶。
“現在民田買賣有兩種,一種是典賣,一種是絕賣。上面這幾畝地都不錯,賣主只肯典賣。這一點我先跟你說明。”
太祖之時,人口凋敝,土地荒蕪,便推行均田制,釋放奴隸,將大量無人耕種的荒地分給他們耕種,這便是最早的農戶。
當時的農戶,男丁可得四十畝荒地,女子二十畝荒地。
這些年,國家沒沒有戰亂,風調雨順,天時地利促使人和,百姓繁衍生息,當初十室九空的倉夷已經不在。
人口增多,人賴以生存的土地便顯出其珍貴得到特性。
均田制度已經無田可均,許多百姓不得已轉為經商。
先帝在世時,也一度鼓勵百姓經商,逐漸放寬了土地買賣,但是為了防止土地被世家大族吞併,出現了“典賣”。
典賣就是活賣,擁有土地的賣家和買主訂立契約,來劃分土地的所有權,在賣家售賣土地後,依然保留著“田根”。
等日後他們想贖回土地了,就可以用等同的價格回收,這就導致了同一塊土地出現了擁有田根的出典主,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承典主。
這就是“一田兩主”土地典賣制度。
絕賣是買家獲得田地的所有權,相當於當鋪的死當,將來賣田的沒有贖回田地的資格。
從表面上來看,典賣更適合熙微現在的情況。
而田地只有一個戶主。
透過典賣形式的田地,其戶主依舊歸屬於典賣主。
她現在沒有立女戶,不是戶主。
如今家裡的幾畝田地,戶主依舊還是程業川。
可是程業川已死,這幾畝地按照正常情況,可以等到程煜成年之後,把這幾畝地的戶主變更到他的頭上。
至於熙微,除非她向官府成功申立了女戶,否則就無法真正成為土地的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