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薯連皮入鍋,上氣後蒸上約一刻鐘就好,之後在一邊放涼。
期間灶也不閒,莊可卿準備的紅薯多,夠蒸上五六次的,等全蒸好了,就可以剝皮切條了。
粉絲今日暫時先不做,只把紅薯乾的部分處理好就行。
中午沒得時間做午飯了,她直接拿了幾個蒸好的番薯,幾人分了湊合吃吃,等晚上再像樣做頓。
午後秦蔓枝哄了阿滿睡覺,莊可卿和沈凌把紅薯蒸好的紅薯都堆在筐裡,拿到院子裡做接下來的處理。
只這活,兩人便幹了小半個下午,到後來圓蓖蘿都是不夠裝了,還是莊可卿去了隔壁李嬸子家又借了幾個才堪堪夠用。
蒸好的薯條要曬足一日,正巧了可以把明日的時間留了做粉絲。
“阿凌,這邊事做完了,你去歇會吧。”
莊可卿端了最後一蓖蘿的紅薯幹放在院子裡有陽光的地方。她回頭瞧了眼沈凌,笑著說。
“嗯。”
沈凌點頭,卻也沒休息,只是轉身回到屋簷下,取了一塊沉重的青石板來。
那石板約莫四掌寬,上方有一道深深的圓潤凹槽用來放筆,側邊則挖了一個圓形的用來儲水的凹陷。
他將石板置於陽光之下,又進屋拿了筆來,將儲水處倒滿清水,便站在日頭下練字。
左手字他已練了幾個月了,如今雖說不能同之前的右手相提並論,但也可稍稍入眼,想來再練上一段時日,便可舍了石板,用筆墨書寫了,等到考試時,問題當是不大。
莊可卿暫時也無甚好忙的,也站在一邊看沈凌寫字。
陽光落在少年漆黑的發上,在周圍隱隱襯出些金色的光暈,睫毛下如冷泉般的雙眼只靜靜的注視著石板。
他神情專注,姿態俊秀,腰背筆直,下筆行雲流水,如雲似煙。
莊可卿並不算懂字的,可就在她看來,這普普通通的兔毫筆和稱得上簡陋的青石板,卻是一點也未折損了上面這字的氣韻。
她不禁深深感嘆起自己詞彙量的匱乏來。
如今就是想誇,也只能乾巴巴的說出一句,你字寫的真好看。
算了,還是別說了,丟人。
光是想了,她就覺得臉頰火燒一般尷尬。
可沈凌縱使練字,也還是放了些心思在莊可卿身上。他眼風一掃,發現少女面頰微紅,便說:“日頭還有些大,你進屋便好,不要曬著了。”
莊可卿回了一笑,“不當事,我想在這陪你。”
沈凌微微一愣,眼底深藏的些微冷意瞬間化開,眼神像沾了蜜糖的似的溫柔繾綣起來。
秦蔓枝抱了阿滿出屋,正要喊了女兒女婿,卻只見少男少女在院裡靠得近近的。兩人的影子被陽光拉成細細長長的一條,重合糾纏在一起。
沖懷裡的小嬰兒豎了跟食指做出“噓”的動作,秦蔓枝悄悄去了廚房。
今日晚食就我來做吧,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