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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御史將劉知官說得都快流淚了。
劉知官本想著出來露露臉,沒想到出口就說錯了。
他的最大問題在於說話不專業。
大家討論此桉,乃是建立在大宋律法條例上去議論的,而他一開口就確立了“誰弱誰有理”的方向,這種是任何朝代的刑法都排斥的。
仁是仁,善是善,可以從輕發落,但是在定刑前必須要以大宋律法為主。
不遠處,御史中丞呂公著朝著那群御史搖了搖頭,御史們才不再針對劉知官了,不然絕對能將他貶到外地去。
一刻鐘後,大老們開始發言了。
“老臣以為,刑部大理寺和登州知州許遵各自都引有法策,皆有一番道理。但臣此次認為徐知州所依照的法令,更有道理,兇手阿雲罪不至死!”文彥博率先開口道。
司馬光站出來道:“臣贊同刑部與大理寺的判罰,殺人就是殺人,此罪不在自首減刑之列……”
緊接著。
韓琦、富弼、曾公亮、韓絳、呂公著、歐陽修等大臣紛紛站出來發言。
除了富弼和歐陽修外,其他人皆支援刑部和大理寺,認為阿雲應該判處死刑。
其實,認為判處死刑者,最堅實的理由就是:謀殺親夫,必須處於死刑。
此話的重點在於“謀”而不在於殺,比如謀反不成,謀害不成,都是死罪。
而不會因為你只是切掉一根手指,便減輕刑罰。
這是數百年來,每個朝代都遵循的法令。
此舉一破,大宋法令的權威性將受到質疑。
所以,無論有多少理由去左證二人沒有夫妻關係,或只是輕傷,都不足以解釋這是一個謀殺親夫的事實。
而富弼和歐陽修之所以堅持要減輕刑罰,其實也有其他方面的想法。
他們認為大宋正處於變法之際,刑罰過重會導致民間生亂,但是真去辯駁,他們根本不會是韓琦、司馬光的對手。
幾人說完後,朝堂上又開始爭辯起來。
但隨著韓琦和司馬光的下場,其他人都漸漸無力辯駁,因為二人不但氣場太強,而且引經據典,張口就是聖人之言,讓人不敢反駁。
“司馬相公,依照你的意思,官家要做一個好皇帝,就必須無情無義,嚴苛按照大宋法令行事嗎?法令是人定的,是可以不斷修繕的!”
“歐陽相公,你這就歪解我的意思了。官家可以仁,可以善,甚至可以以我大宋誕下皇子這個喜事免了兇手的死罪,這都合乎大宋法令。但是大宋,必須是以法理治國,法理就是不能講究任何人情的……”
“今日,因為兇手年幼免了她,明日因為兇手做過善事免了他,那要律法何用?法不容情,也不能容情!”
……
朝堂上,越吵越烈,最後都快要變成街頭鬧市了,也沒有討論出一個令所有人都討論的結果來。
最後趙頊中止了討論,宣佈,後日早朝再議。
片刻後,韓琦、文彥博、韓絳、司馬光、曾公亮、歐陽修等人一起走了出來。
在朝堂上,眾人吵歸吵,但在私下裡,關係依然非常好。
曾公亮笑著說道:“你們知道為何要後日再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