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小時後,密不透風的昏暗審訊室再一次被開啟,隨著啪的一聲輕響白色的燈光亮起,刺的張致銘的眼睛微微疼。
“張致銘,你可以出去了記得以後別再打架,你爸爸在外面等你,他今天可是賠了不少醫藥費的。”
“知道了警官,見我爸之前,我可以麻煩你一件事嗎?”
“什麼?”
“能幫我理個髮嗎,推光就好,我真摯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想重新做人。”
張致銘將長長的劉海往上撩起,雙眼目光怔怔的看著警察。
警察想了想,搖頭嘆息一聲:“認識到錯誤就好,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用不著削髮明志。”
好嘛,白嫖理髮的計劃失敗,看來還是得自己抽時間去理髮店。
張致銘之前也見到了躲他許久的王小歡,他自成功逃跑之後就直接溜到了附近的派出所去報案,所以張致銘去了他家周圍找才沒能找到他的。
但此時張致銘也有些慶幸當時沒能找到王小歡,不然當時以為身在夢中的他絕對會打死王小歡的,從而被判刑,丟失了能夠見到唯一親人的機會。
“好久不見了呢!”張致銘回憶著那並不算高大的背影,眼中起了些霧氣。
他的兒時稱不上美好,雖然不缺吃穿用度卻沒有感受過什麼是親情。
父母是他們老一輩給牽的線,很俗套,就是兩位老戰友指腹為婚那一套,讓原本父親不感冒的母親硬是和父親走到了一起。
而這段感情也在張致銘七歲那年因為外公的去世而劃上了終點,最後法院將他判給了父親,而他也再也沒有見過母親。
那時候的張父或許也是受到了打擊,為了強行麻痺自己強行讓自己每天都忙的腳不沾地,也就沒有空閒去管張致銘,從而導致了張致銘從孩童時期到高二幾乎一直都是一個人度過。
在別人眼裡張父是一個值得吹噓的人才,白手起家憑藉自身的努力創下了不小的基業,從別人口中的小張變成了張總。
可是在張致銘的眼裡,父親只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傢伙,是一個除了拿錢之外,什麼都不會的笨蛋,是一個不知道他渴望的是親情的白痴。
他也曾試圖去拉回父親的注意力,考試考第一名,參加校園兒童歌唱比賽拿獎,成為其他父母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可這些都不行。
然後張致銘選擇了調皮搗蛋,把他所能想到的不傷害到別人的壞事都幹了一遍,可父親依舊沒有將目光轉移向他。
張致銘決定討厭父親,不再追求虛無縹緲的親情。
等到張父回過頭來想要照顧張致銘的時候,張致銘覺得自己已經不需要這個父親了,但凡是父親說的話他都要反駁一番,但凡是父親所做的事,他都想要去抬槓。
“阿銘,今天你18歲生日,我看你平時總看電視上彈吉他,給你搞了一把好吉他,一萬多塊才買到的呢,你看看喜不喜歡。”
“我的事情不需要張老闆你來操心。”
“可是今天是你生日,你就給我個面子收下吧!”
“以前都沒過過生日,以後更不用。”
次數多了張父也就不再慣著張致銘了,父子倆開始針鋒相對,最後張致銘一氣之下自己在大學住宿舍住到了大學畢業,愣是沒回家去見張父一面,也沒再要過張父的一分錢。
“阿銘,你給我一點尊重行不行,再怎麼說我也是你爸!”
“你哪一點值得我尊重?”
“你還沒完沒了了是吧,我看我就是太給你臉了,有本事的你永遠別來見我,也別用我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