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化妝品、時尚服飾和奢飾品過於成熟,與她的形象不符,倒是復讀機和隨身聽之類青少年喜愛的電子產品可以嘗試代言。
“代言和廣告一律只籤兩到三年,到期後繼續談,你要有信心和底氣,別怕損失那點代言費,今後會越來越好。”林子軒鼓勵道,“對了,還要注意小穎的收入,和她的父母溝通,看看這筆錢怎麼處理。”
趙莉穎的收入來源包括片酬和廣告,上節目的通告費很少。
實際上,出演《小雪的大冒險》第一部她的片酬並不高,和扮演哈利的小演員一樣拿到了十五萬美金,艾瑪只有十萬美金。
相對於數億美元的電影票房,這個片酬不值一提。
在籌拍第二部的時候,英國的演員工會認為應該給予小演員應有的待遇。
其中就包括了片酬,英國不僅有經紀人為演員爭取利益,還有演員工會監督。
演員的名氣和片酬成正比,電影賺了那麼多錢,演員的片酬肯定要上漲。
於是,在第二部中,趙莉穎和扮演哈利的演員拿到了二百萬美金的高額片酬,而且,他們的片酬還會逐年上漲。
甚至高達上千萬美金,絲毫不遜於好萊塢的大牌明星。
除了片酬,廣告也是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
一個國際大品牌的代言就是上千萬人民幣,即便扣除公司的提成和額外花銷,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可以預見,在今後的數年間,趙莉穎的個人財富將急劇增長。
不是幾百萬,而是幾億人民幣,這筆錢怎麼處理就成了需要考慮的問題。
按照法律規定,趙莉穎未成年,財產由監護人,也就是她的父母保管和支配,在國內,實際上就是歸她父母所有。
不少童星和家庭產生矛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經濟。
暴富之後有的家庭開始奢侈揮霍,還有的沾染上像是賭博此類的惡習,從而鬧出各種醜聞,這種情況並不少見。
林子軒看不上這些錢,但他不想鬧出負面新聞。
公司培養一名國際影星可不容易,一場醜聞就可能毀掉辛苦建立起來的形象,還要花大力氣公關,不如防患於未然。
好夢公司只是提出建議,這筆錢可以存在銀行,也可以用作投資。
光是利息就足以趙莉穎一家人過上優渥的生活,等到趙莉穎成年後自己支配。
小葉需要和這家人溝通,讓他們瞭解這麼做的好處。
存在銀行安全保險,投資獲利更大,但存在風險,也可以投資《小雪的大冒險》這個專案,這可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好的,林總,我會和他們溝通的。”小葉答應道。
“以說服為主,要是他們實在不願意那就算了,以後你多注意,別出亂子。”林子軒叮囑道。
如果由林子軒親自出面溝通效果會更好,不過那樣就有強壓的嫌疑。
小葉經紀人的身份適合做這件事,有一個緩衝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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