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咱們什麼關係,絕對讓您滿意。”林子軒回應道。
林子軒知道人家只是說說而已,不是真的沒錢,而是在花錢上資金永遠不足。
他和華國電視臺合作過多次,就沒見他們大方過。
如果為了賺錢,他不會找華國電視臺合作,會高價賣給各地的省級衛視。
林子軒看重的是華國電視臺的影響力,這部兒童劇是為了給翻拍的《白蛇傳》做宣傳,賺錢是次要的。
而且,在華國電視臺首播後,還能在其他電視臺第二輪播出。
“林總做事就是爽快,好久沒看到這麼精彩的兒童劇了,這是為你們公司的那部大製作造勢吧?”負責人閒聊道,“報紙上都在猜,女主角是誰,林總的保密工作做的真好。”
“哪兒的話,這不還沒選出來麼?等選出來了我第一時間告訴你。”林子軒客套道,“這種形式的兒童劇如果觀眾反響好,我準備繼續做下去,到時候咱們就是長期合作了。”
這說明不是一錘子買賣,長期合作的話雙方會更有誠意。
這麼一來,華國電視臺不會壓價壓的太狠,還能在播出時段上給予照顧。
就是一句話的事兒,取得的效果或許會大不相同。
“那敢情好,說實話,現在好的少兒節目不多,我們也正犯愁呢。”負責人訴苦道,“先播播看吧,要是收視率能上漲幾個百分點那就託林總的福了。”
少兒節目的收視率一直不高,處在墊底的位置,和紀錄片差不多。
兩人達成共識,剩下討價還價和安排播出時段的小事交由其他人來談。
價錢好商量,節目越快播出越好。
林子軒相信這部兒童劇能給觀眾耳目一新的感覺,但電視傳播有時間延遲,只有在各大電視臺不斷的重播才能引起轟動效應。
拍完戲,在開學之前,趙莉穎回了趟老家。
她拍戲的片酬是三千塊,加上每月補助的五百塊生活費,共計四千塊錢。
這是趙莉穎的第一份片酬,林子軒沒有讓公司扣除,而是讓她交給父母。
她一直住在林子軒家裡,平時不用花錢。
拿到錢後,趙莉穎想去一趟京城的大商店,給弟弟買禮物。
小姑娘不捨得給自己買東西,卻給家裡的弟弟買了一大包,有玩具,有吃的,有童話書,還有學習用品。
在家裡兩人經常拌嘴吵架,但離開家後卻很想念。
林子軒讓趙嫂把孩子送回去,好好的住上幾天,和家人團聚,等來京城上學後想回去只能等到寒暑假了。
趙莉穎和姑姑在車站坐上大客車,客車駛出京城,開往家的方向。
和來時的興奮緊張不同,此時她表面上很平靜。
回想在京城的這段日子,她見識了一個新的世界,認識了一些人,做了不少好玩的事,雖說也有不愉快,鬧過矛盾,不過總體上過的很好。
趙莉穎想回到家裡,得到父母的誇獎,看到弟弟拿起禮物高興的模樣。
這麼想著,小姑娘圓鼓鼓的小臉上露出了一絲甜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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