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來自教育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總工會宣教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辦公室等部門的特約委員外,還有京城廣播學院、京城電影學院、華國藝術研究院等學界的學者以及電影導演等。
比如電影學院的教授鄭洞添,他就是審查委員之一。
那些特約委員的主要責任是看看電影中有沒有和他們所在單位的職能相牴觸的地方。
如果電影中有學生吸菸和早戀的鏡頭,來自教育部的委員就會表示反對,如果有虐待囚犯的鏡頭,檢察院會要求進行修改。
剩下的委員大多是從事電影行業的人員,他們會從藝術的角度來看待電影。
看完片子後,每位委員手裡都有一張表格,上面有四個選項,一個是透過,第二個是修改後透過,第三個是修改後再審,第四個是不透過。
委員中一旦有超過半數選擇“透過”或者“不透過”,那就不怎麼需要討論了。
如果選擇“修改後透過”或者“修改後再審”的委員佔了多數,那大家就會坐下來討論修改的內容,然後交給電影的製片方進行修改。
當然,這裡面肯定有人情的作用。
比如張億謀的《活著》,在審查的時候作為電影學院的教授,鄭洞添肯定會為張億謀辯護,這就是一場互相說服的博弈過程。
有些時候會存在投機取巧的可能,在審查的時候不需要所有委員都到場,假如這一次到場的委員中電影行業的佔據多數,那電影透過審查的機率就會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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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一部影片是否被禁,是否需要修改,牽涉到多方面的因素。
林子軒不是電影行業的新人了,清楚其中的門道。
委員們討論的激烈意味著片子還有挽救的機會,但同時也說明了片子存在著不小的問題,要是修改的內容過多,影響到電影的質量,姜聞可能不會妥協。
到了下午六點半,總局的人都下班了,結果還沒有出來。
林子軒在走廊裡走動著,心裡有些煩躁,這時候,有人走過來拿著一張紙遞給他。
“行了,按照這個意見趕緊改,改好了明天再來一趟,沒問題就能透過。”來人提醒道。
林子軒看了看,這是會議記錄,上面有關於《陽光燦爛的日子》的七條修改意見。
每一條意見都寫的很清楚,要刪除哪些鏡頭,有露點的,有暴力的,有政治性太濃等等,這說明這部電影有過審的希望了。
林子軒和姜聞帶著電影和修改意見離開總局,前往京城電影製片廠。
兩人在街邊簡單的吃了晚飯,到京影廠的剪輯室裡開始剪片子,這不是光刪掉某個鏡頭那麼簡單,還要在刪掉後不影響整體的故事情節。
姜聞需要好好考慮怎麼樣才能讓片子更完整。
林子軒剛開始還在一旁出主意,後來就在剪輯室的沙發上睡著了。
等他醒過來,天已經亮了,姜聞正在收拾膠片,雙眼通紅,看樣子是熬了一夜。
“我先眯會,你把片子送過去吧,成不成就這樣了,別誤了中午的飛機。”姜聞叮囑道。
“放心吧,誤不了。”林子軒點頭道。
他帶著電影,開車出了京影廠,外邊的陽光正燦爛。(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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