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顆糖果,一顆是普通糖果,是許多孩子纏著家長購買的糖果。一顆是地獄糖果,吃下去就會失去生命的糖果。
不過話雖如此,貪婪說謊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可能兩顆都是普通糖果,也可能都是毒糖果。可能兩人都不會死,也可能兩人都會死。
骨臺的面積是糖果的數十倍。但二人的眼光都在小巧玲瓏的糖果上。
在對峙了幾秒後,他們又互相注視著。
“現在你可以說出真相了。”楊懷朔說,“我和你必須死一個在這裡。”
“我們可以兩個人一起逃走。”楊甦棣以沉重的語氣說道。
然而這不過只是讓楊懷朔想起了平日裡的點點滴滴,想起了他們亂七八糟的人生。他嗤笑,“不可能。”
普通人是會將此言理解成二選一後,一人活一人死吧。可楊懷朔說的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他感覺自己是個人偶,卻又是一個不完美的人偶。他像推理小說裡的偵探一樣,淪為搜尋證據的工具。而他的爺爺則是撰寫小說的作家。他的時間永遠停在了判決下達的那天。
那麼,什麼時候才能體會到自己仍活著的呢。
是憤怒之時。
對殺死父母的兇手的憤怒、對判決熟視無睹的爺爺的憤怒、對擾亂自己一生的幕後黑手的憤怒、對不被信任的憤怒、對真相被掩埋的憤怒……
憤怒火焰點燃了人偶被冰封的心,可也同時在焚燒著它的軀體。
很痛,卻充滿了實感。
而一旦火焰熄滅,痛楚消失,人偶也就只剩下內裡被燃燒殆盡的空殼了。
為了活著不得不憤怒,又為了憤怒不得不活著。
所以當楊懷朔得知真相的時候,也是名為“楊懷朔”存在的死期。
楊甦棣盯著他,“你還年輕,還可以重新開始。”
“如果我失憶的話。”楊懷朔打斷他。“直到那段記憶重新被想起,我或許會重獲新生。但屬於我的終究是屬於我的,失去的東西也遲早會回來。因為過去如影隨形。只有我忘記了,而周圍人沒有忘記,他們身上貼著現拍,那就是快來我你的過去。”
“可這種回憶的過程並非倒帶,我從他人話語裡所得到的過去只會讓我更噁心,也許我的幸福就此成為他們口中的不幸,也許我的不幸就此他們口中的幸運。陌生人用自己的畫筆在我的過去上亂塗亂畫,將其搞得一團糟。噁心極了。為了不被噁心,我只會更用心地去搜尋過去的記憶。”
楊懷朔停頓片刻,語氣也變得平緩,“我愛他們,他們也愛我。雖然我們平時見不到面,可我們的生活是幸福的。然而那份幸福被傳成了什麼?不稱職的扔下小孩獨自在家的父母與叛逆不守規矩的孩子。我與父母都樂在其中的生活,僅僅因為不符合社會習慣就被認定為不幸。而身為當事人的我的話語,卻反而成了孩童欺騙自己的謊言。”
“謊言成為真實,真實卻成為謊言。惹人發笑。”
所以他才拼了命的挖掘真相。即使他因此被視作荒唐可笑幼稚,那也都無所謂。別人的看法都與他無關,他不需要朋友、也不需要多餘的愛。一個人的生命太短,而想付出的愛又太多。揹負太多的愛只會讓揹簍損壞,於是楊懷朔只能不斷從中拿出一些扔掉。
未來,也是不需要的。
因為僅僅是守住現在,都已精疲力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