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魏徵不僅是李積的好友,而且在他人生選擇的重大關頭,是魏徵幫助他作出了正確的抉擇,魏徵有恩於李積。
而褚遂良是魏徵推薦給唐太宗的,卻將魏徵給他私下看諫諍之信告訴李二,導致唐太宗對已經死去的魏徵大為不滿而悔婚,使魏徵的後人家道中落。作為魏徵的好友,李積不可能對褚遂良忘恩負義的行為無尤無怨。
另一個便是江夏王李道宗。
李道宗對李積有救命之恩。
此事發生在武德五年,洺水大戰,劉黑闥暗中率軍襲擊李積軍,李世民率李道宗襲擊劉黑闥軍側後以救援李積,結果反被劉黑闥包圍。此時尉遲敬德率勇士衝入包圍,大破敵陣,將李世民和李道宗救出。以李積重情重義、有恩必報的性情,內心必然會感激李世民、李道宗、尉遲敬德的救命之恩、戰友之情。
永徽四年房遺愛、高陽公主謀反一案,牽連了眾多的皇親國戚,其中包括長孫無忌一向忌憚的吳王李恪,與長孫無忌、褚遂良有宿怨的江夏王李道宗。
《舊唐書》“史臣曰:無私於物,物亦公焉。……道宗軍謀武勇,好學下賢,於群從之中,稱一時之傑。無忌、遂良銜不協之素,致千載之冤。永徽中,無忌、遂良忠而獲罪,人皆哀之。殊不知誣陷劉洎、吳王恪於前,枉害道宗於後,天網不漏,不得其死也宜哉!”史臣這句話,大概也是李積內心的想法。
第三個人則是張亮。
雖然羅逸並不喜歡混子張亮,但張亮是瓦崗軍時期李積的下屬和朋友,他與李積、魏徵關係密切,贊成李積接受魏徵的建議歸附唐朝,房玄齡、李積將他推薦給唐太宗,進入秦王府,是凌煙閣功臣。貞觀七年,魏王泰為相州都督而不之部,進亮金紫光祿大夫,行相州大都督長史。
李二這個安排,極具深意,目的是讓張亮輔助魏王李泰,正如唐太宗讓李積輔助晉王李治一樣。
李治“始封晉王,貞觀七年,遙領幷州都督。”李治和李泰一樣,都是“遙領”而“不之部”。可見,當時在唐太宗眼裡,張亮和李積同樣重要,甚至比李積還要更加信任。然而,貞觀二十年三月“己丑,張亮謀反,伏誅。”張亮死於貞觀二十年三月二十七日。朱熹在《資治通鑑綱目》中,用“凡刑誅,有罪曰誅曰討,無罪曰殺”的《春秋》筆法,明確書寫:“殺刑部尚書張亮。”說明張亮是無罪被殺。
李二讓馬周負責審理案件,馬周是奉公守法之臣,知道只憑公孫節、程公穎兩人破綻百出的口供,不能證明張亮有罪。結果從案發時的正月,持續了一個多月後,直到唐太宗從幷州回到京城,案件審理仍無進展。將作少匠李道裕認為“亮反形未具,明其無罪。”
因為謀反必須要有團伙同黨,才有可能實施,就像是李承乾集團謀反,要有侯君集、李安儼、趙節、杜荷等同夥參與一樣。程公穎、公孫節的口供,只是一面之詞,而且沒有交代參與謀反的其他同夥,依法判案,張亮難以定罪。
李積明白張亮是冤枉的,而作為百官之首的長孫無忌、房玄齡,不僅沒有像當年的魏徵、眼前的李道裕那樣與唐太宗據理力爭,反而屈從於唐太宗的無理要求而枉法判決,李積雖然無力抗爭,但心中對長孫無忌是憤憤不平的。
那麼第四點就是對李二的報恩了。
李世民對李積而言,亦君亦友。李世民立李治為皇太子後,不久就後悔了,“尋而太宗又欲立吳王恪,無忌密爭之,其事遂輟。”但是,此事就此給吳王李恪和長孫無忌之間留下了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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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吳王恪且死,罵曰:‘長孫無忌竊弄威權,構害良善,宗社有靈,當族滅不久!’”
李恪之言,一語成讖。李積一直對李二心存感激,而吳王李恪是;李二的親兒子,被長孫無忌利用房遺愛的假口供陷害至死,其同母弟蜀王李愔被廢“為庶人,置巴州。”
李恪的兒子又被一起流放到千里之外,顛沛受苦。長孫無忌對付唐太宗的子孫如此狠毒,不擇手段,君子尚且不齒,更何況是李積。
因此也難怪李積對於長孫無忌和褚遂良如此憎恨。
但李世積並不能預先知道武周王朝的建立以及孫子的起義,因此不應該受到過多的批評。
而且李世積也並不是直接表示支援廢王立武,而是支援皇帝的權利。
“此陛下家事,無須問外人。”
這句話的引申義是:如果陛下想換皇后,我贊同;如果陛不想換,我仍然支援。李世積當時是軍方的最高代表,因此他的立場對於高宗非常重要。
而李積一生當中效力於六人:翟讓、李密、高祖、竇建德、太宗、高宗。這種經歷讓他養成了圓滑的性格以及自保的能力。所以,李世積的情商在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中是非常高的。儘管他並不是李唐在開國時的最早的擁護者,但是他的情義是讓多位主公欣賞的。
那麼就是這樣的李積,羅逸此時對他也算是相當的尊敬。同時他們未來也很可能有同一個對手:長孫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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