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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尚不得知的李恪黑化……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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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子李寬,早夭。

第四子李泰,奪嫡被貶。

第五子李佑,貞觀十七年謀反被誅。

第六子李愔,被唐太宗痛罵為禽獸不如。

第七子李惲,好斂財,被有司彈劾。

第八子李貞,僅比李治大一歲。

第十子李慎,年紀比李治還要小。

下面更加年幼的李囂、李簡、李福等人不是早夭,就是年紀太小。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比李治大了近9歲的李恪,唐太宗還有別的選擇嗎?

唐太宗欲立李恪歸根究底就是因為除了李恪外,別的年長一些的皇子不是因為奪嫡被貶、被殺,就是實在是扶不起的阿斗,李恪儘管也曾因為踩莊稼和賭博這些小事被連續貶官和削戶過多次,但除了李恪外,李二已經別無選擇。

不過很顯然,李二欲立李恪這個想法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是一時衝動下的心血來潮之念。因為如果唐太宗真的考慮清楚了要改立李恪,或者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要換儲了,那麼長孫無忌是絕對沒有“密爭之”的機會的,更不可能只憑他一家之言便一錘定音。畢竟這天下是姓李的,不是姓長孫的。

貞觀十七年時的長孫無忌雖然位極正一品的司徒,但就唐朝的政府系統而言,司徒位高卻只是個虛職。在根本沒有實權的情況下,長孫無忌又如何把持得了朝政?此時的魏徵固然已死,但房玄齡李靖這些大臣仍然健在,李二也尚算健康而且手握兵權,怎麼可能任由一個既無實權又無兵權的長孫無忌操縱朝政?

何況廢立太子是國家大事不是兒戲,李二若是下定了決心要換太子,肯定會把這件事拿到朝上廷議,再不濟也要找幾個心腹大臣一起來商量商量,就像當初要立李治一樣,“與長孫無忌、房玄齡、李績等計議”,而不會只跟最不可能贊同的長孫無忌一個人商量,甚至被長孫無忌反駁後就此立刻作罷。

而從正史中對改立李恪這件事一筆帶過的記敘來看,很明顯李二隻是一時心血來潮,突然間有了這麼一個想法,然後對長孫無忌露了個口風,長孫無忌反對,李二想明白了自然也就徹底打消這個念頭了。

更不要說什麼長孫無忌反對立李恪是因為他不是自己的外甥,事實上真正介意李恪不是嫡子的並不是長孫無忌,而是李二本人。

畢竟一旦改立庶子出身的李恪,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嫡子的未來就很難有所保證了,這一點唐太宗顯然比長孫無忌更為擔心,因為當初李二立李治的目的就是為了可以保全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心愛的兒子。

至於說什麼李恪遠離京城和朝中大臣沒有交情,自然不會有人願意保舉他做太子。事實上朝中大臣的意願怎樣並不重要,關鍵仍在於唐太宗自己的態度如何。看看李治就能知道,李治這個太子可謂是唐太宗一手扶持上去的。為了冊立李治,李二甚至不惜拔劍欲在大臣面前自盡;在正式立了李治為太子後,李二又傾力打造了一個強大可靠的東宮班底以輔佐太子。

所以李二若真的有意改立李恪為太子的話,完全可以把改立李治時的舉動照搬過來,而不只是口頭上提那麼一提,被否決後既不見有過失落後悔的時候,更不曾見對李恪這個改立未果的兒子有什麼內疚之情。

甚至欲立李恪未果後沒過兩天,唐太宗就因為李治長子李忠的出生而舉行了盛大的筵席,不僅在宴會上高興地“酒酣起舞”“盡日而罷”,還一反皇孫只能封郡王的制度,破例將李忠冊封為了親王,完全將李恪的事情拋之腦後。

所以相比三位嫡子數不勝數的得寵事蹟,僅憑李二心血來潮之下的“欲立吳王恪”,以及立儲這種環境下的一句“類己”,便要妄圖證明李恪的受寵,顯然是不成立的。

特別是貞觀二年李恪與李泰同時受封,卻明顯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李恪受封益州都督,封地只有八州,李泰卻不僅是揚州大都督兼越州都督,封地更是多達二十二州!

且先不說單就數量而言,李泰的封地幾乎是李恪的兩倍。而李恪之前的封地益州,也就是今天四川一帶,在李唐時可絕對不是什麼香餑餑。

“揚一益二”的說法還得等到安史之亂以後。蜀地自古地勢天險,古時候交通又不發達,想想當初唐高祖李淵私下許諾李二要改立他為太子時就曾說過,要將李建成改封在蜀地,原因就是“地既僻小易制。若不能事汝,亦易取耳”。可見蜀地在唐初時候人們的心中是怎樣一種存在了。而揚州的富庶則不必多言,更何況封地裡還包括了蘇杭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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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說李恪受封的不過是益州都督,而不是和李泰一樣都是大都督。

就在李恪受封前三個月,李二就將益州由大都督降級為了都督。所以貞觀二年五月李恪與李泰雖然同時受封,但是李恪只被封為了益州都督。不僅都督府的規模遠不及李泰的大都督府,封地更是比李泰少了近三分之二。

後來李恪在貞觀十一年的時候,不過是因為打獵時踩壞了莊稼,就由安州都督降職為安州刺史,還被削戶三百。

看上去封地還是在一個地方,但實際上所管轄的地方卻大大減少了,因為作為都督時,李恪可以“督安、隋、溫、沔、復五州”軍事,然而作為刺史就只能管轄安州這一州之地。後來李恪又因為和奶媽的兒子賭博,再次被罷官削戶,自此一直到貞觀二十三年共十二年的時間裡,李恪再也沒有官復原職過。

這樣的待遇除了李恪,也就只有他那個被唐太宗斥為“不如禽獸鐵石”的胞弟李愔同樣享有了。

李二雖然貴為一國之君,但在面對自己的愛子時,仍舊只能如同普通人一般,尋常人家是怎麼疼愛兒子的,李二就是怎麼做的。

所以李承乾就算犯下了謀逆這等殺頭大罪,李二也要想方設法保住他的性命;所以李泰奪嫡失敗後,李二仍舊說他是“朕之愛子,實所鍾心”,甚至被貶後不到四年的時間就又重新晉封為濮王;所以李治雖然一直和唐太宗住在一起,褚遂良、劉洎為了這事上諫過多少次,也沒見唐太宗以“家國事殊”為理由,把李治打發出宮去住。

對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些愛子們寵溺至極,以至於一次又一次招來了魏徵這些朝臣的上疏與進諫,那麼李恪的話,還真是待遇查了許多。

當然,羅逸沒想到的是,正是因為李二的“不公平對待”,以及他的到來而改變的歷史軌跡,卻是導致了李恪的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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