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秀蘭接到警局叫去問話的電話,一點也不意外。
從她將刀向鄭慧揮去的時候,她就做好了這方面的準備。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的錯事負責,也許她殺死鄭慧是件錯事,但是她願意為此負責。
路過隔壁的審訊室,秦秀蘭怎麼也沒想到會在裡面看到女兒的臉。
也不知道小君昨天晚上去了哪裡?她的臉色為什麼那麼差?是因為沒休息好的原因嗎?最重要的是,她為什麼會在這?她當真那麼鐵石心腸的向警方告發了自己?
罷了,罷了,人本來就是她殺的,警察發現也是早晚的事。現在提早發現,她還免於了內心的折磨。
其實,在向鄭慧下手的時候,她內心是有過幾秒的停頓和遲疑的。可是那點良知和不忍,很快又被恨意代替了。
“秦秀蘭,這是我們在你家搜到的東西,你做何解釋?”蔡萌芽將一個證物袋扔到桌上。
證物袋裡是一個木偶娃娃,上面寫著鄭慧的名字,只不過這個娃娃的手腳,頭,軀幹全部被拆開了。
秦秀蘭知道自己的罪行已經掩蓋不住了,索性也就失去了狡辯的慾望了,“就是你們看到的樣子。”
“也就是說,你承認鄭慧是你殺的咯?”蔡萌芽沒想到審問進行的這麼順利,她還沒費什麼功夫,秦秀蘭貌似就要繳槍投降了。她也不知道是喜是悲?
秦秀蘭一心覺得,這些警察突然之間搜了她的家,還傳喚她到警局,肯定是小君不顧母女之情告發的。
所以失望之餘,她也不想再解釋了。
如果親手把她送進監獄是女兒小君想要看到的結果,她便如了她的心願。
“是。”
“我們用魯米諾效應檢測過了,在你家衛生間且浴缸裡有過人的血液,經再次檢驗,證實血液屬於鄭慧。那這樣說,你是在衛生間的浴缸裡肢解的鄭慧?你家是案發的第一現場?”
蔡萌芽不知道秦秀蘭出於什麼樣的心理,才會承認的這麼快,這麼直接。
不過就算她不承認,她手上也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唯一的區別只在於,所費的口舌可能多一點,所浪費的時間可能多一點。
秦秀蘭還是簡單的一個字是,好像此刻蔡萌芽無論問什麼,她都只會回答這個字了。
“好,那鄭慧的屍體你是怎麼處理的?除了在醫院發現的幾個器官以及楊小剛購買的胸脯,鄭慧身體的其他部分呢?”
既然確定了人就是秦秀蘭殺的,接下來當然是追蹤屍源了。
沒有一個完整的身體,蔡萌芽都不知道怎麼通知死者鄭慧的家屬。
秦秀蘭終於不再是吝嗇一個字了,“那天我約鄭慧來家裡見面,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在杯子裡下了安眠藥。在她昏迷之後,我將她拖進了衛生間,我用手術刀還有鋸子將她的手腳,頭顱,軀幹全部分離開來。對,就跟你們看到的那個娃娃一樣。有些多餘的部分不好處理,我就用攪碎機給全部攪成了碎末,衝進了馬桶下水道。”
“那些不容易處理的,像腿,胳膊,頭,我就偷偷帶到了醫院,扔在了垃圾桶裡。”
“還有一部分,我帶到了中央公園,扔進了湖裡。那個湖很大,暫時沒被人發現也很正常。”
“再有一部分,我以寄快遞的方式寄給了像楊小剛這樣特殊的人群。”
蔡萌芽沒有親眼看見她處理屍體的畫面,但光是想想那個場景,她腦子裡第一個浮現的詞,就是血腥。再加一個詞,那就是殘忍。
一個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就是內心再有恨意,也不應該這樣殘忍對待不是嗎?
醫院分屍案自此告破,走出審訊室的時候,秦秀蘭突然提出一個要求,“那個,警官,我能跟我女兒說幾句話嗎?”
蔡萌芽想到一心想為自己媽媽隱瞞罪行承擔罪名的梁小君,在這起案子中,她內心承受的疼痛應該是最大的吧。
多年前,喪父之痛。現在先是“愛人”的屍體出現在醫院,後是得知對“愛人”痛下殺手的人是自己的媽媽。種種情緒交織在一起,正常人應該都會崩潰吧。
“可以,原木生,帶她去隔壁房間。”
蔡萌芽從來不是心軟之人,尤其是對殺人犯。
但是想到她的命運,多多少少還是有點悲慘的,不然也不會一時糊塗,走了錯路。
算了,她不是多大方的人,但幾分鐘的說話時間,她還是願意給這對可憐的母女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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