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時歡瞧了沈雲琛一眼,心裡不由得嘀咕,沈雲琛明明各方面都那麼出眾,長得那麼好看,脾氣還那麼好,皇上怎麼會厭惡他呢?
可是,若非厭惡,皇上的那些行為根本沒法解釋。
十年前,沈雲琛的孃親李妃娘娘仙逝了,按照死者為大的慣例,皇上一般會將她升妃位下葬,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皇上反而降了李妃娘娘的妃位,一時令天下人大為驚詫,成為百姓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六年前,沈雲琛才剛剛到束髮之年,便被皇上送去了邊疆,說是送到大將軍元毅的手下歷練歷練。結果這一歷練便是六年,直到沈雲琛在打敗北漠國中立了大功,才得以奉召回京。而在這六年間,皇上沒有下過任何召他回京一聚的詔令。
可見,皇上的確並不喜歡他們母子倆。
顧時歡回想起這些,突然生出了一股同病相憐之感。而且,她的孃親與沈雲琛的孃親也仙逝在同一年,前後相差不過月餘。說起來,成興十五年真是個不詳的年份,那一年,顧時初的孃親也走了。
顧時初的孃親是她爹的正妻,她得喚一聲“大夫人”。很小的時候,她非常喜歡這位嫡母,因為她總是溫柔地對她,從來不曾呵斥她,就連她不懂事,只因心裡喜歡便拿走了顧時初的玉鐲,嫡母也沒有生氣,反而讓顧時初將鐲子送給她。
倒是自己的孃親知道了這件事後,將自己狠狠地打了一頓,教育自己以後不能在不曾經過別人同意的情形下拿走別人的東西,還將她拉到顧時初面前,讓她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道歉,然後歸還了玉鐲。
稍大一些的時候,她才明白孃親的苦衷。她不是嫡母的親生女兒,嫡母不用花費心思教育她,只要盡力地擺出對她好的樣子,贏得一個寬厚大度的美名便是了。至於她以後養成了什麼壞習慣,或沒了大家閨秀的教養,那也是無足輕重的。而自己的母親,雖然對自己嚴苛,卻是在盡力教導自己,使自己不至於長成一棵歪脖子樹。
思緒飄得遠了,以致於沈雲琛連喚了她好幾聲,她才回過神來。
沈雲琛已經站在了轎外,向她伸出手。
顧時歡把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掌上,藉助他的力量走下了車輦。
鬆開手時,她留了心思看了一眼,發現沈雲琛的手上果真有個細細的刀傷。看來那白『色』絹布上的血跡,是他割傷自己弄上去的。她的耳朵尖有點點冒紅,想到那要被收藏起來的絹布竟是沈雲琛的男兒血,又有些不合時宜地想笑。
此時,沈雲琛冷不丁地捱過來,在她耳邊輕聲問:“腹疼可好些了?”
顧時歡嚇了一跳,撫了撫胸口道:“沒那麼疼了。”倒是他帶來的驚嚇,讓她突然絞痛了一瞬。
看著她一驚一乍的樣子,沈雲琛忍不住拍了拍她的頭頂:“你無需緊張,進去之後一切有我。若父皇沒有問到你,你便不用開口,若父皇問到你了,你如實回答他便是。”
“……嗯。”顧時歡低低地應了。
兩人在太監的引領下走去正清殿,正清殿內只有皇上與皇后兩人,他們坐在上方,居高臨下地瞧著他們,免不得讓顧時歡感到十足的壓迫。
她跟隨沈雲琛行了兒媳之禮,喚了一聲“父皇”“母后”。
皇上頷首,給兩人賜了座。
皇上名喚沈順和,其實看上去一點也不“順和”,顧時歡從小便有些害怕這位皇上,只是沒想到好巧不巧,她竟成了皇家的兒媳『婦』,如今只好提起心來,時刻準備應對皇上與皇后。
皇后崔清敏倒是一如她的名字,看上去高貴而清傲。她畫著極為精緻的妝容,雖然已有一定的年紀,然而時間沉澱下來的端莊優雅讓她看上去儀態萬千。崔清敏的眼睛掃過他們,卻並不說話,只是靜靜地喝茶。
沈順和先開口道:“琛兒在邊疆待了六年,現如今回到京城,可還習慣?”
沈雲琛沉聲道:“回父皇,兒臣自從在京城長大,現在歸家甚覺習慣。”
沈順和聽了,臉上看不出什麼神『色』,只是又道:“你這幾年在外,恐怕不太熟悉京城的變化,與眾多兄弟也都生疏了,該好生聯絡感情才是。”
沈雲琛回道:“是,兒臣會攜內子多多走動。”
沈順和又叮囑道:“有什麼不清楚的,多問問你大哥。聽說遠兒昨晚風塵僕僕地趕回來,就為了參加你這弟弟的大婚,實在是有心了,你要記在心上。”
一邊的皇后崔清敏聽了,『露』出一個淺淺的笑,這才說了今日的第一句話:“遠兒向來『性』子篤厚,十分愛護眾多手足弟兄。”
沈雲琛面上沒有波動,回道:“皇兄寬厚有心,兒臣甚是感激。”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顧時歡總覺得父子間,有種針鋒相對的感覺,不過主動出擊的是皇上,而可憐的沈雲琛只好被動應戰。
看來沈順和果真是不喜歡他。
可是就算是不喜歡,又何苦處處針對呢。畢竟是親兒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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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涼薄的皇家啊。
顧時歡正在腹誹,卻冷不丁聽到皇上提到了她,仔細一聽,卻是對沈雲琛說的:“你大哥娶了沈家大姑娘,你便娶了沈家三姑娘。看來這沈家的姑娘啊,各個討人喜歡。”
顧時歡心下一跳,她沒那麼多聰明腦筋,實在猜不懂沈順和到底想說什麼,但是他這句話明顯讓人覺得一種說不清楚的怪異。
倒是沈雲琛立刻便接話道:“內子秀外慧中,溫柔賢淑,兒臣只怕不能早些娶回家。”
“哈哈哈哈。”沈順和笑了幾聲,轉而問顧時歡,“老六媳『婦』,嫁給琛兒,你可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