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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六十六章 “我何時說你做錯了,起來……
登聞鼓為太祖皇帝設立, 由都察院下轄的官吏負責看守和管理,是百姓之冤上達天聽的重要渠道。
午時,熱浪陣陣, 火傘當天。
一名小吏自膳房內走出, 卸下被熱汗浸濕的褂子,正準備去值房內換身幹淨的衣裳,抬眼便瞧見一道綠色的身影閃過。
他只當自己是吃多了犯暈,眨眨眼睛,見那身影還在,戳了戳同伴的胳膊,迷愣道:“賀兒, 你幫我瞅瞅,登聞鼓那兒, 似乎......立了個女子?”
酷暑難當,那個叫賀兒的小吏亦是汗流浹背, 他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 聞言不耐道:“想什麼呢!此處可是登聞鼓院!這大熱天的, 你別是想女人想瘋——”
話還未說完,便見一綠衣女子拿了鼓槌就要上前敲擊,登時嚇得丟了魂兒。
“快!快去通知封大人!!”
說罷, 也不待同伴回答,一個箭步沖到那女子跟前,搶過鼓槌厲喝道:“大膽狂徒!你可知你身在何處?!!”
那女子聞言頓了頓, 轉過身, 叫賀兒看清了長相。
她生了一張清麗的臉,身材纖瘦,汗盈於頰, 發絲緊貼在秀氣的臉頰上,一雙鹿眸似淬了星光般璀璨。
“知道,此處乃登聞鼓院,我有冤情要訴。”
她的聲音淡然,彷彿在說著一件無關緊要的事,頭上戴著一支搖搖欲墜的銀杏花,身上的官衣簇新,還印著幾絲折疊過的褶痕,顯然是受完釋褐簪花禮才過來的。
賀兒的眸中劃過一絲痛惜。
“姑娘,你還年輕,如若有冤,往後官途漫漫,又何必急在這一時?你大可等……”
他還欲再勸,卻被唐瓔打斷:“你想阻止我?”
話雖如此,可她斷定他不敢。
鹹南律法規定,凡遇冤民敲鼓申訴,所訴案件皇帝會親自受理,如有官員從中阻攔,一律重刑。所以從方才到現在,這名小吏也只敢奪了她的鼓槌對她呵斥,卻不敢真正叫人將她趕出去。
賀兒抿唇,眼見鼓院前聚集的群眾越來越多,索性一咬嘴唇,將手中的鼓槌還給唐瓔,低聲慍道:“不識好人心,你可別後悔!”
“多謝。”
唐瓔明白他的好意,凡敲鼓者,不論所奏冤情是否屬實,陳情前必先受杖刑,這是規矩。
這位小吏想來是不忍看她受刑才會如此,再者,若敲鼓者所陳冤情被皇帝判為“不實” ,除杖刑外,還會面臨流、徙、甚至死刑的懲處。
可她既然敢來,自然是明白這些規矩的。
“咚咚咚”幾聲,沉悶的鼓聲響徹天際,就在此時,唐瓔聽見有人喊:“封大人到——”
頃刻,一名緋袍男子疾步走了進來,鼓院內霎時間跪倒一片。
男子看向眾人:“何人敲鼓?”
賀兒拉了拉唐瓔的衣袖,示意她也跟著跪下,提醒道:“這位是登聞鼓的管理者——左僉都禦史封大人,此番應是專程為了你的事兒而來,你一會兒好好表現。”
唐瓔依言跪下,再抬頭,對上一雙熟悉的吊梢眼,微微一愣,竟是他?
來人本是一臉嚴肅,見了她,眼中的不耐逐漸轉成了玩味,“是你敲的登聞鼓?”
唐瓔很快回過神來:“是。”
她答得幹脆,內心卻是一陣苦笑,真是天要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