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闆查資料的這會兒功夫,路漫又偷偷從於修遠身邊跑開。她剛才見老闆吃盒飯吃的那麼香,自己的小肚子便咕咕叫了起來,索『性』就跑到街邊的小吃攤買了烙餅填填肚子。她不光給自己買了一個,還給於修遠買了一個。
回到童裝店,於修遠眼神略帶責備的看著她。他之前就說過,讓她必須寸步不離的跟著他,可她總是喜歡揹著他偷偷跑掉不見。剛才他轉頭髮現路漫不見的時候,整顆心臟都快嚇得驟停了。這種感覺,比拆炸彈還要恐怖。
“你跑哪裡去了?”
他的語氣嚴肅,絲毫不掩蓋他想要責怪路漫的心情。
路漫將烙餅遞給他,“我肚子有點餓了,就去街邊買了兩個烙餅,這個是給你買的,喏,拿去吧。”
說著說著,她就啃了一口自己手裡的烙餅。
於修遠說“我肚子不餓。”
路漫小哼了一聲,“你不吃我自己留著吃。”
就在他們家討論著吃不吃烙餅的話題時,童裝店老闆已經查完26號至今所有的出貨記錄。她端起盒飯扒拉了幾口,邊吃邊說“我查過了,26號下午4點半我這裡沒出過貨,是不是你們哪裡搞錯了?”
路漫聽後快速將嘴裡的烙餅嚼爛吞下,“沒出過貨?不應該啊,酒店下午4點半的確是收到了快遞,這附近除了你這一家快遞點,也就沒有別家了,你要不再查查,看看是不是哪裡漏掉了。”
“我能搞錯,這記錄不會搞錯吧?我都說了,26號下午的確是沒送過貨,那天出了點小事兒,26號下午送的包裹全部都堆在27號上午一起配送了,你要不信自己翻記錄看看,我還能說謊不成?”
於修遠向路漫使了個眼『色』,路漫心領神會的走向前,拿起童裝店老闆的記錄冊翻了翻。記錄冊的每一頁都寫了時間,路漫按著順序很快就找到了7月26號那一頁。這一頁寫的字很少,除了上午10點半有記錄外,就果真如老闆所言,沒有別的記錄了。
路漫放下冊子回到於修遠身邊,小聲說“真的沒有記錄。”
如果溫家林遇害當天下午4點半快遞點沒有派送過包裹,那酒店收到的那封信又是誰送過去的呢?兇手那時正在動物園,根本不可能分身去送信,難道那封信是自己飛到酒店去的嗎?
這事兒路漫越想越邪乎,她和於修遠從童裝店出來,並肩走在路上,都沒有說話。他們兩人都各自分析著,推理著當前的線索,沒有互相干擾。
兇手在三點前後殺害溫家林,四點半將信送到前臺通知他們去動物園。在這一個半小時的時間裡,兇手可以將屍體藏進動物表演館的彩蛋裡,但是根本來不及回到酒店送信。
這麼想來,答案似乎只有一個……
路漫停下腳步,看著於修遠,嚴肅道“我們或許從一開始就錯了。”
於修遠對她的話並不感到意外,他回過頭,也看著路漫,“你想的和我想的一樣,兇手從一開始就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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