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個問題是關於開發程序問題。
市正父提出來首先建設包括市正父大樓、市民廣場等社會公共設施,再建設居民小區,市正父的理由很充分,公共設施越多,居民樓的價格上漲越快,效益越好。
而聯合方為了資金的及時回收,則是要求先建設居民區和商業中心,最好是利用前期在居民族中賺取的利益建公區設施,這樣可以大幅降低聯合方的總體風險。
最後雙方進行了和解,按照區塊同時進行,一邊建設公共設施,一邊建設居民小區,投照比例投入。
第五個問題是關於拆遷戶的安置問題,又開始了重大爭議。
市正父提出來拆遷戶以實物安置的方案:暫時先找地方解決拆遷戶的生活安置問題,待原地建設完成以後,再遷回原址安置,這樣對正父來說,可以大幅度減少拆遷工作的難度。
而聯合方則堅決拒絕了這個建議,原因很簡單,開發地塊雖然總體面積很大,但是原有的建築面積,再剔除河流、道路、市民廣場、新市正父辦公地點的公用設施,可用作房地產開發的商住用地比例並不大。
如果再將部分土地用於原址重建,聯合方虧損的可能性很大。
聯合方的意見很明確:“第一方案當然是對拆遷戶進行現金賠償,賠償的現金越多,價格越高,說明該地塊的價格越高,而且拆遷戶拿到現金以後會產生購房需求,如此巨大規模的需求,將對煙雨市房價的上升產生極大的推動。
第二方案是異地安置,由正父另行在城市遠郊騰出土地,建造專門的拆遷小區,安置這些居民。
這對拆遷工作也是有利有弊,有利點在於正父將居民從棚戶區遷到拆遷小區,從房屋條件來說,是整體改善的,同時這些拆遷戶中的富裕家庭也會因此產生購房的需求,對房價的推動和新樓盤的銷售是十分有利的。
但是缺點也很明顯,如此大規模的人口遷移,所造成的影響非常大,為了確保新小區的這麼多人口的正常生活,需要重要規劃道路、公交車執行路線、學校、菜場、管委會的等一系列的公用設施。
而這些對市政部門來說,也許將會成為一種災難。
而聯合方絕對不能接受正父原地安置的條件,對於開發完以後的土塊,將成為高地租地塊,聯合方不可能用高地租置換低地租地塊,這會造成重大損失。
這一次是市正父主動進行了退讓,丁光川自己都意識到,目前煙雨市的房價在浙江省的地市級房價裡嚴重偏低,甚至比不下煙雨市下屬的桐城市,海州市等縣級市市中心的房價。
聯合方提供的方案十分誘人,如果是這樣大規模的動遷,將會產生天量的資金投入和天量的消費需求,直接讓煙雨市的房價三級跳,極大的提高居民的購房熱情,對於拉動煙雨市的內需,產生積極作用。
所以丁光川提出此事可以考慮,但要求聯合方提出一個合理的房價升值預估,由他向書記和市長彙報後再作定論。
但接下第六個關於市政工程的正父回購方案几乎讓聯合方一方相要集體罵娘。
煙雨市正父提出,聯合方可以在煙雨市設立銷售公司,然後以銷售公司的地方稅收退稅作為市政工程款的付款方法。
這簡直讓聯合方的公司倒吸了一口涼氣,幾乎想要放棄談判,這煙雨市正父需要搞的這麼小氣嗎?
但是生氣歸生氣,聯合方最後還是讓陸北辰表達了意見:”丁市長,我們聯合一方,楊達建設屬於央企下屬的子公司,實際會產生的地方稅務不會很多。
而三家上市公司均是化工企業,所以面臨一件很尷尬的事,您為政一方,自然知道地方政府對化工企業的態度猶如雞肋,一方面他看中幾家企業帶來的鉅額稅收,另一方面卻對化工企業的汙染問題什麼頭疼。
這三家企業自然可以把銷售公司開到煙雨市以求合理的避稅,但是一旦當地正父察覺到幾家企業把汙染留在地方,而把稅收繳到煙雨市,那麼大本營的日子恐怕不太好過。
畢竟煙雨湖南岸需要新建歷史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新市正中心、市民廣場等一大批公共建築,所產生的總建築投入不少於10億元,按照目前的融資成本,每個光利息支出就超過8000萬元以上。
即使貴市領導提出一方案是可行的,這麼大的資金體量,要靠聯合方几家產生的稅收,恐怕支付利息都非常勉強,等到收回全部的工程款,需要等到何年何月?”
丁光川一愣,這才發覺煙雨市一方確實是把問題想簡單了,尤其是把聯合方可能會產生的稅收考慮的太過於樂觀了。
更何況,對於煙雨市本地的企業來說,這個方法或許是一個雙贏的結果,但是對於聯合方的幾個企業來說,就存在了與大本營所在地正父爭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