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疇黑著臉找上門來,劈頭蓋臉就是一頓質問。
最近的事情,忙的他要死要活,作為監稅司的主管,官職不高,惦記的事情一點都不少。
“你他孃的出個好主意,勞什子攤丁入畝,布政使們都瘋了,沒有一個願意配合。按察使們一是踢皮球,不幫忙,你說怎麼辦。”
攤丁入畝的事情,由戶部牽頭,李汝華算是總負責人,具體執行是由各省布政使和按察使配合。一個負責實施,一個負責法務上的配合。
看上去和洪承疇沒關係,但是因為給他們監稅的職責,所以更多時候比戶部還累。
戶部收不上來賦稅,是常有的事情。
經常有些州府因為各種各樣的會延遲上交賦稅,最後也沒怎麼樣。
但是到了監稅司這裡就不一樣了,他們存在的價值就是找到繳稅上的漏洞,讓那些不按時繳稅的人得到懲罰或者是處理。
可是攤丁入畝的話,原來還有些人繳稅,現在變成抗稅,乾脆不交了。
這樣的事情,找誰說理去?
洪承疇思來想去,還是決定找上邊解決,這個事情不能讓他自己為難,至少也要讓當官的知道,他們也是在很難的條件下工作。
說到不好辦的原因,就不得不說說大明官職。
當初大明立國,那是後也是想來想去,專門制定了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的制度。
一直到現在,使用的都還算得當,除了在邊關和戰時設立總督和巡撫,一般也沒有問題。
可是現在問題就出來了。
一些有巡撫的地方,在巡撫的指揮下,還算有進展。畢竟他是地方老大,沒有人推卸責任。
在內陸地區,沒有巡撫和總督的地方,就是互相踢皮球的局面。
在有巡撫的地方,表面上看,布政使的品級幾乎和巡撫相當,基本是平級。但是在權力劃分中,巡撫的權力遠遠高於布政使。尤其是地方軍的事務,布政使根本不能插手。
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揮使這三駕馬車。在大明建立以後,為了防止出現一家獨大的情況,鑑於漢、唐後期的軍閥割據情況,大明沒有設立一個省的主官,而是把權力劃分了三個部分,設立了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揮使。
在三個官職中,都指揮使的品級最高,但是布政使的實際地位最高。
在大明統治的前期,三駕馬車沒有任何問題。但是進入大明統治的後期,由於農民起義和邊疆事物連續不斷,三駕馬車出現了相互推諉的情況。
為了統一各個衙門的意見,方便調動和指揮,便開始設立總督和巡撫。
但是,此前的情況,總督和巡撫都是臨時性的,各方面並不成熟。
大部分總督和巡撫完成任務以後,對應的崗位直接撤銷,有新情況以後,再設立其他的官職。
例如熊廷弼的經略使,就是借鑑大宋的宣撫使和經略使等設定。
只是大明的經略使,在權利上更高,幾乎是凌駕於整個大明地方官員和軍隊之上,能夠統領幾個整個大戰區的軍政。
再說回大明的情況,由於某些地方常年有意外的事情,所以巡撫幾乎成為常設,比如說山東巡撫,比如說遼陽總督,再比如說陝西巡撫和延綏巡撫等等。
經略這種臨時性官員以降,常設性總督和巡撫以及其他官員比起來,就比較分明瞭。
在所有的地方高階官員中,總督的地位最高。總督身為從一品或者正二品的文官,負責兩三個省的軍務、糧食運輸、河道治理、鹽業整治等工作。由於掛兵部尚書或者都察院右都御史的頭銜,一般被下級成為“總憲大人、部堂大人或者制臺大人。”
提督屬於從一品的武官,負責一方軍務。雖然名義上的品級很高,但是由於文貴武賤等問題的影響,提督需要接受總督和巡撫的節制。
巡撫是地方的絕對權威,標準的一把手。巡撫負責承宣布政使司的全面工作,包括軍務。巡撫掛禮部侍郎或者都察院右都副御史的頭銜,屬於正二品或者從二品的高官,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
其他的承宣布政使司,則還是保持著原來的情況,缺乏一省主官。
按察使,屬於正三品的文官,負責地方的司法、治安和刑獄工作。屬於地方副職,實際權力很大,被稱為臬臺大人。
在巡撫出現之前,布政使才是一個承宣布政使司的老大。布政使負責區域內經濟建設、賦稅徵收、政策制定、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工作。一旦巡撫調走,一般都是布政使接班。在巡撫衙門的大堂上,巡撫大人坐在中堂。兩邊各有一把椅子,是留給布政使和按察使的。這兩位高官也被稱為東司和西司,僅僅比巡撫低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