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更喜歡虞美人。
兩者花朵相似,但是虞美人是真正的柔軟,不矯揉造作。
罌粟卻是黑心的玩意,逼著人瘋狂向它臣服。
“我更喜歡打你。”天黑後,兩人才敢亂動。笙歌打了assen一頓,讓他老實點。
b國的旅程並不美妙。assen卻總是嘻嘻哈哈的,做出一系列雞飛狗跳的事。一個興起,就扛著槍打劫。笙歌打人的人都累了,這貨還是屢教不改。
兩人在b國熱鬧了一個月,返校讀書。
9月底,兩人正式升學。笙歌沒有掛科,直通無阻。但是因為她的學分只有24分,pierre找她談話,問她之後的打算。
才大二就想到了之後?
笙歌沒有那份自覺心。
她只想畢業後當米蟲。
assen也開始高三,要準備申請學校的準備。雖然他參加了考試,但是學校要求的一些社科任務他也要去做。
所以assen總是很忙,奔波在各大社群做義工。
那段時間,assen假的很。一天到晚笑得溫和,像個給自己畫了一張糖畫的臉。
咋一看,以為這貨就是個好人。
偶爾的時間裡,笙歌竟然看到了assen的好人卡上真的多出了幾個名字。
見鬼。
11月,笙歌在找吃飯路上看到巷子裡有個男生在販賣東西。
人她熟悉。
就是曾經調戲過笙歌的黃毛,也是被assen認識的一大堆的人一種。
笙歌感覺奇異。跟在黃毛後面。
黃毛販賣的東西用報紙抱起來了。看起來像一把刀子。但是有半大孩子拿錢跑過去的時候,黃毛從報紙裡掏出一小包白色顆粒。
海洛因。
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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