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女警官問了有關8月12日的行程。
果然,他們還是把曹鑫的案子和端木茵還有曉晨的死關聯上了。
只是問幾個問題,警方應該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我就是兇手。
我佯裝淡定回答警官的提問。我的證詞五分真,三分虛,兩分假,她應該聽不出端倪來的。
不過就算她發現了端倪也沒關系,我已經給自己留了後路。
所謂的留好後路當然是轉移警方的視線。
如何轉移視線?
我第一想到的就是製造更多的兇殺案,一起或幾起和我沒有任何牽連的人的兇殺案,還得讓警方認為這些案件和曹鑫案有關。
反正我也殺了那麼多人了,不在乎再多殺幾個。
目標是隨機挑選的。那個倒黴的家夥在牆角嘔吐。不會超過十八歲的年紀,戴著頂深色棒球帽。他彎著腰,一手抵在牆上,骷髏頭項鏈垂在他胸前,緊身黑色牛仔褲後兜裡塞著兩個手機,一個還套著粉色草莓圖案手機殼。
我冷哼一聲。
多好的人選。
我從他身後襲擊。那小子到底是喝醉了,一點警惕性也沒有,一擊就被我擊倒了。廢成這樣,活著也無用。
在黑夜的掩護下,我載著他無目標地行駛在街頭。
要讓警方認為新的案件和曹鑫案有關,兩個案子總歸得有些相似之處,我突然想到了法善寺對面的那株榕樹。
那株榕樹長得怪,冠大體小,軀幹扭曲,如佝僂的老人注視著進出法善寺的香客。
榕樹對面的公共廁所的入口處上方有根外露的梁,正好可以用得上。
想象著第二天清晨,人們發現橫樑上吊著的屍體時的驚慌失措。我太興奮了,差點讓繩子從我手中滑走。
我重新拉緊了繩子,那個被我擊暈的小子突然蹬起腳來。
不過是垂死掙紮罷了。
我低笑出聲。一片寂靜中,我的笑聲顯得突兀又怪異,還夾雜著別的聲音。
我支起耳朵聽,是電瓶車的聲音。
古廟旁,大半夜居然有人路過,我運氣還真是差。
這鬼地方不能多逗留。
我拿走了那小子的棒球帽,無視他嘴裡發出的嗚咽聲,還有隨意亂蹬的腳,大步走出了公共廁所。
廁所門外,我與一個在停電瓶車的中年男人擦肩而過。他似乎抬頭看了我一眼,那麼昏暗的光線,我低著頭,還戴著那小子的棒球帽,他應該看不清我的臉。
我走得很快,快到拐角處時,我聽到了男人的尖叫聲……
我從來不是什麼好人。
我鄙視那個家暴我們的懦夫,我恨透了那個霸淩小宥的曹鑫,可我又比他們他好到哪裡去?
被警察帶走的那一刻,我又看見了端木茵。她站在那裡,昂著頭,高傲得跟什麼似的。垂在一側的手被她先生緊緊握著。
我倒好奇,她會一直這樣以阿飄的身份留在這個世界上嗎?
可惜我沒機會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