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場只是程家某一處家産,程笙並不會每一日都來,甚至有時十天半個月見不了一面。但她有耐心等下去。
大概過了半個月,程笙忙完手頭緊要公事,馬場就又去的勤了些。去的時候不知是不是心血來潮,讓人將管事叫來打算問幾句阿琴近況。然而在書房對賬到一半,推門進來的竟然是個挽起袖子的少女。
程笙先是一怔,繼而失笑。管事心思活,可也想的太多,竟然把人直接叫來了。
“最近如何?馬場裡的事上手沒有?”他順水推舟問道。
阿琴沒料到自己被管事叫來就是因為這個,神色適時露出疑惑,“……挺好的。大家都很照顧我。”
“那就好。”程笙點點頭,合上手裡的賬本。再抬頭時發現阿琴正盯著牆上一幅字畫。
他目光順著望過去,發覺是原先得的山水圖,兩行字是他一時興起題的。於是笑了笑問,“喜歡字畫?”
阿琴搖搖頭,“我不識字,也不懂畫,只是覺得這畫上的字好看。”
怪可憐的。程笙心底冒出這幾個字。
“那你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哪個字?”
“這個知道。是彈琴的那個琴。以前有人寫給我看過,好像很難寫。”
程笙忍不住又笑,“倒也不是很難。”只是筆畫確實不少。他拿起筆,低頭在紙上寫了“琴”字,再抬頭對阿琴說道,“過來看看。”
阿琴慢慢走過去,低頭看見紙上一個筆觸有力的“琴”。
“要不要試著寫一寫。”他問,末了將手裡的筆遞到她面前。阿琴匆匆掃一眼那隻白皙修長的手,又看著程笙搖頭,“我……我寫不好,還是不寫了。”
程笙沒再勸,笑了笑把筆放下,卻聽身旁的人忽然說道,“先生,能把這張紙送給我嗎?”
他動作一頓,接著明白過來她說的是什麼,覺得她這舉動孩子氣,卻還是將紙拿起來遞給她,開玩笑道,“寫了你的名字,本就是你的。”
程笙微微低頭,看著她將那張紙接過去,然後忽然抬臉沖他微微一笑,“謝謝先生。”
這笑容讓他微不可察的愣了愣,片刻後他垂眸,抬手碰了碰鼻尖,“……不用。”
出了書房,阿琴停下來低頭打量手心薄薄一張紙,最後折疊幾次小心放在懷裡,回了房才又拿出來,用手捋了幾次想消去摺痕。
不知想到什麼,她動作漸漸慢了下來,盯著虛無一處出神。
耳邊似乎還縈繞他溫和的嗓音。
她的確生父母不詳,是渡邊撿到她,讓她在軍校長大。十幾年來她每日訓練、吃飯、睡覺,只知道在渡邊需要她的時候,她就一定要盡心盡力完成任務。而這回潛入程家馬場之前,她也的確如往常一樣抱著盡忠的念頭。
然而在剛才,她突然開始恐慌,她怕自己會背叛渡邊。
此前從沒有人這樣溫和關心自己,從沒有人教她寫她的名字——其實她早早就被渡邊要求學習中文,又怎麼可能不識字。
只有程笙是這個唯一。
……
後來這份唯一被打破。
來馬場的那個女人是程笙好友的未婚妻,然而程笙竟然送了她一匹品種極好的白馬。那匹白馬由她親自喂養大,現在還要被他親手送給別人。
深夜裡她靠在床頭,目光渙散著在心裡喃喃,不可以。
絕不可以。
翌日她去餐廳找到那位宋先生的未婚妻,“宿小姐。”
那人看著她,毫無防備且疑惑,“有什麼事嗎?”
阿琴微微一笑,“程先生說馬廄那邊已經處理好了,讓我來帶您過去看看。”
當她扯著這位宿家小姐的頭發,完完整整告訴她自己是如何殺死白馬時,阿琴忽然覺得前所未有的暢快。一種細微的戰慄與熱意爬滿了她整個身軀。
最後在程笙讓自己離開時,一瞬間冷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