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送魚,路過。”她又補充說,“也想去找你,但我不知道你在哪,工地不讓進。”
她想,他們既然確定了關係,她是有資格去見他的吧。
過了一會,他語音發來,那頭傳來大器械的操作聲,很吵。
“幾戶人家把路堵了,這幾天在鬧事,你沒事別過來。路過也繞遠點。”
“那你還好嗎?”
會不會有衝突?
他沒再回復,可能真的很忙。
又過了五天,高庭的訊息越來越少,她隔三差五去菜場問海鮮和牛肉的菜價,她想還他的禮,可每次問了卻又不買,老闆對她也沒了好臉色,乾脆報高價。
潘潘沒再去問,有些喪氣和失落,她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一種正常的戀愛狀態——確定關係後,十天沒見,甚至失聯。
還是高庭覺得當時只是一時衝動,後悔了,以這種靜默的方式來結束這段關係,他不正面說出口,是想給她一些體面?
潘潘蹲在最大的魚缸前,看著成群的魚兒漫無目的地遊動。
小的時候,爺爺在老房子地堂上養了一缸魚,是很小很小的金色小魚,她甚至不知道叫什麼。
裡面有假山,還有潘潘撿來的石頭。
她放學回家第一時間就是去看魚。
後來爺爺去世了,魚缸留了下來。
她只會餵魚,卻不知道如何清潔保持水質穩定,沒多久魚死了,媽媽帶她買了新的放進去。
不是去路邊地攤買的玩具魚,而是去正經水族店挑了一模一樣的。
潘潘至今都記得,那家店裡的玻璃缸一格一格,密密麻麻滿牆,都是非常小的魚,她第一次見到了親吻魚,兩條魚尋找到對方後不斷親吻,只是後來才知道,原來這並不是相愛,而是一種競爭和決鬥。
原來,親吻不是對所有生物來說,都代表求愛,也不是對所有人來說,都是有意義。
這是後話了,那個時候她有健全的家庭,媽媽很愛她。
可後來父母分開了,後媽進門後,她搬去和奶奶一起住,那缸魚還在。
她養了兩年,也住了兩年。
奶奶去世了,當地習俗,要把人生前的用品和心愛的東西,在頭七或五七燒給她。
奶奶生前信佛,會念往生咒和地藏經出售,掙點生活費,大伯母並不喜歡她將房間弄得像佛堂一樣。
因此借這個機會清空了奶奶的房間,只留下了屬於潘潘的生活用品,也清走了那缸魚——魚缸裡還是爺爺活著的時候留下的造景,她以為是遺物也就扔了。
騰空後大伯母給她置辦了一張新床,和書桌,改善了她的生活條件。
潘潘從那時候開始明白,有些人就像金魚一樣,一旦飼養者死亡或者離開,就變成了累贅,人們樂見她漂漂亮亮地活著給家裡增添光彩,可魚要餵食,要換水,沒有人願意真正負擔起養魚的責任。
魚死去的時候,人們都會選擇視而不見。
可她是人,她沒辦法像魚一樣悄無聲息地停止游泳,所以她必須要靠自己。
也不知怎麼了,潘潘回想起了往事,心中是一種平靜的麻木,澆滅了她對初戀的熱烈憧憬——如果不合適的話,那就不要勉強了,如果是可以長久不聯絡也沒關係的人,那就算了吧。
趁一切還早。
她想到深夜,心裡有些難受,但還是找出他的微信,編輯訊息。
“高庭你好,我想了想,如果你覺得我們進展太快了,後悔了,沒關係,就這樣算了吧。謝謝你的水果。”
她甚至還發了一個可可愛愛的表情。
第一次分手,大家都體體面面,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