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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尼斯雖不談不上寒冷,但入夜之後氣溫終究也才十來度,正式乍暖還寒的時候。
此刻,方辰穿著毛衣、圍著圍巾,正被童朗牽著在洶湧的人潮裡左突右進。
狂歡節只剩最後兩天了,他們來得太晚,沒能趕上開幕那周的花車□□。因此在婚禮結束後,趁著還有兩天時間,童朗便帶著她在小城裡轉了幾圈,也算來過一回。
白天,他們沿著海邊公路開車兜風、遊老城、逛花市;夜裡,兩人則手牽手,邊看燈光秀,邊感受著這歡快又熱烈的嘉年華。
聽說今天晚上有煙火表演,方辰早早吃完飯就拉著童朗跑了出來。
“咱們看看煙火就回去的,你背這麼大個包做什麼 ?”看著方辰挎著的那個鼓囊囊的單肩包,童朗有點疑惑。
“我……帶傘了!萬一下雨了呢?”
睜著眼睛說瞎話,她很擅長。
“哦。”童朗點了點頭,將她的手握了握。
因著之前的恐怖襲擊事件,尼斯市政府這兩年在重大活動安保上的投入也越來越大。所以雖然他們所在的這條街上游客眾多,但整體秩序還算不錯。
正是因為這樣,前方那團聚集的人群就格外顯眼。
方辰當時就拉著童朗過去了。
“哇!居然是在求婚!”她有些誇張地喊,“好浪漫!真幸福!”
人群中間,一名美麗的棕發姑娘正面對著那個單膝跪地的金發男子掩面而泣。男人將手中的戒指取出,拉著姑娘的手將指環輕輕套上。
情人擁吻,看客歡呼。
童朗挑眉:“你以前不是說最煩這種當眾求婚的戲碼麼?”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
“哦。”
一片喧鬧下,童朗面沉如水,彷彿抽離到了另一個空間;方辰則偷偷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深呼吸,深呼吸……她要幹大事,她不能緊張。
看完熱鬧的兩人各懷心事,一路上誰都沒有主動開口說話。
方辰心裡有事,步子自然就慢了點。待她抬頭,才發現自己跟著男人走著走著,就踱到了海的邊上,路的盡頭。
煙花在天上綻放,也在海裡綻放,在人們的眼裡綻放,也在情人的心上綻放。
方辰抬起頭,看著花火投射在童朗臉上那忽暗忽明、色彩變幻的眩光,深吸一口氣,穩了穩心神,道:
“那什麼,你、你把眼睛閉一會兒。”
童朗略微垂首,在她的臉上掃了一眼,輕輕笑了下便照做了。
隨著有些發顫的聲音,姑娘伸出小手,扯了扯他的袖口:“睜開吧。”
男人睜眼,愣住:方辰的頭頂上,已經被戴上了一襲長過肩膀的白色頭紗。
“你……”
“你先聽我說!”方辰抬手理了理被弄得有點亂的頭發,又撫了撫頭紗,道:“我之前和你說,你站在原地不用動,那一百步我都自己能走完。但其實……我只走了九十九步,就到你跟前了。”
“在今天,我想把這最後一步也走了,我……想走進你的心裡,你的生命裡。然後,咱們就再也不分開。”
“肉肉,我們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