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口氣氪足夠的錢,遊戲下架之後拿到一半的返利,後續這遊戲就不能再充值了,但自己完全可以憑藉著之前氪的這筆錢而對其他玩家保持領先,一直作威作福下去。
而那款單機遊戲的玩家,顯然也是出於這樣的目的。
對他們來說,限制就更少了,因為這款單機遊戲也進入到生命的末期,開發商再投入資源開發新版本已經很難收回成本了,還不如去開發新專案。
所以,下架這款遊戲對這些玩家來說可以直接省掉一半的錢,而且沒有任何負面影響。
既然只要點點“不推薦”這個按鈕就能做到,那為什麼不順手去點一下呢?
而且,正如很多人分析的,新平臺無法很好地確定玩家的真實權重,以及剛導流來的玩家都是一些比較貪圖眼前利益的玩家,這兩點進一步助長了這種現象。
所以才會發展成現在這個樣子。
很快,群主出來發話了。
“大家稍安勿躁,我們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了。”
“平臺這邊緊急商議了一下,決定對協議作出一定的修改,遊戲被下架之後,可以修改之後申請重新上架,只是有時間限制。”
“第一次被下架之後,需要一個月後再申請;第二次被下架之後,兩個月之後才能再申請,以此類推。”
“下架後再次上架的遊戲,之前已經評價過的老玩家不參與評價,原本的評價也只會作為記錄,不影響再次上架時試用期的資料。”
“如果遊戲還是沒有透過試用期,那麼就繼續按照之前的規則下架,下次申請延長到兩個月後。”
“如果遊戲過了試用期,那麼老玩家可以透過補差價的方式來重新獲得遊戲的最新版本。”
嚴奇仔細分析了一下這個新規定,發現倒是堵上了一部分漏洞。
至少遊戲不會再被直接判處死刑,而是可以再申訴。
相當於從之前的瞬間暴斃,變成了可以無限復活。
一些因為bug太多、遊戲內容不完整的遊戲被下架了之後,可以修改完畢之後再上線;那些被玩家惡意下架的遊戲,下次上架之後,之前的玩家就不能再評價,而是會換一批玩家,這樣更公正一些。
但問題在於……這個辦法似乎還是治標不治本啊!
果然,群裡很快就有人提出了異議。
“這個辦法不行啊,一款手遊最賺錢的時間就是前一兩個月,結果被惡意下架了之後需要一個月才能再上線,這不是全耽誤了嗎?這個時間太久了!”
“是啊,而且換一批玩家也不見得就能解決問題,萬一整個平臺的大部分玩家都想著用這種方法半價白嫖遊戲,那豈不是大部分遊戲都會被下架?那平臺還開不開了!”
“別怪我說話直,依我看,這個措施太外行了,明顯是個不懂遊戲的人想出來的。”
“對,這個措施根本行不通,乾脆取消掉算了!評分低的遊戲不給推薦資源就行了,沒必要下架吧!對平臺來說也是一種損失啊!”
然而群主不為所動:“抱歉,規定就是規定,這個是不能更改的。”
“對於玩家們故意點不推薦、惡意下架遊戲這個問題,我們已經有了對策,只是現在還不能公佈。大家不用擔心,肯定很快給到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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