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守右北平的公孫紀,統領三萬幽州鐵騎。
負責看守遼西老家的鄒丹,統領三萬遼西步軍。
薊王軍總兵力二十萬,在數量上超過了廣陽城的興漢軍。
……
廣陽城,興漢軍大營。
龐統拿著一封情報走了進來,臉上的表情很糾結。
劉正問:“士元,到底出了什麼事情,讓你變成了這個樣子呢?”
龐統聽見了劉正的問話,才回過了神來。
他恨鐵不成鋼的回答說:“王爺,公孫瓚把劉虞給殺了。”
殺人不過頭點地,倒也沒有什麼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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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殺劉虞的方式不對,慫恿廣陽百姓誅殺劉虞,他就不怕引火燒身嗎?
公孫瓚為什麼要誘導廣陽百姓動手呢?
蠱惑人心一時好,要是後來的人依樣畫葫蘆,這天下還有規矩嗎?
既然都決定了按照大漢律令把劉虞開刀問斬,為什麼又要畫蛇添足的讓廣陽百姓動手呢?
百姓屠王,這不是明目張膽的破壞法律嗎?
劉虞罪該萬死,可是百姓執法,這不是壞了規矩嗎?
為什麼不讓劉虞死在亂軍之中呢?
這回百姓可以動手誅殺劉虞而不犯法。
那麼下一回呢?
有心人是不是可以推動百姓製造冤假錯案。
百姓心中的不平之事太多了,要是放任自流,將會是天下人的噩夢。
壞人雖然有可能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壞人,但是誰又能夠保證——好人就一定是所有人心目中的那個好人呢?
公孫瓚犯了一個不可饒恕的錯誤——馭民屠王,卻又沒有約束廣陽百姓的手段。
萬一其他地方的百姓無視法律,肆意的殺害他們心中認定的惡人,這個天下不就亂套了嗎?
無論到了什麼時候,處罰犯人都得依法行事,不管百姓多麼的苦大仇深,都不能代替劊子手向犯人動手。
這是原則問題,也是法律的尊嚴問題。
公孫瓚讓廣陽百姓動手,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邀買人心,但是卻留下了非常嚴重的隱患。
要是天下百姓都打著為民除害的幌子,不經過法律的審判就對心目中的壞人動手。
一旦造成法律界定方面的混亂,那受苦的人依舊是普通百姓。
劉正聽了龐統的慷慨陳詞,一時之間也陷入了沉思——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
無論是多麼合理的理由和藉口,都不能成為破壞法律標準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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