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祥符五年,四月。
讓京畿百姓津津樂道的不是殿試名次難產,而是自隋以下的科舉取士從未禁止女子參與。
一紙詔書即能平息爭議。
趙恆卻以“古制如此”為由,回絕審刑院、大理寺、御史臺、開封府、刑部的同聲上請。
孝經有云:“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
自古以來,事母至孝的倡導頻率遠高於事父至孝。
對趙恆來講,所謂父愛只是一種形式,遠遠不抵母愛的用心、專一。
明文禁止女子應試,無異於從根本上否定女子社會地位。
夫妻一體,緣何以證?
母儀天下,從何說起?
趙匡胤、趙光義先後得位不正,“忠”之一事,早已蕩然無存。
倡導臣民“孝”君,遠比“忠”君更有說服力。
何況自古以來,就有“求忠臣必於孝子”一說。
“孝”為前提,並非“忠”。
而且大中祥符四年剛剛祀汾陰,地只后土乃不折不扣的女兒之身。
坊間爭議很快蔓延至朝堂。
明文禁止女子應試是絕對主流,王旦、王欽若這對政軍首腦的立場難得一致。
趙恆堅決不從:“前代戎主、兒皇帝尚且不為。”
王欽若馬上提出一妥協方案,絕非媚上,而是因為一道從眼角劃至嘴角的爪痕。
趙恆都沒能忍住關心:“卿何以至此?”
王欽若對曰:“臣夜驅狸貓而不慎。”
百官一邊以“好大一隻狸貓”調侃,一邊否決王欽若提出的妥協方案。
在解狀、舉狀上標明性別確實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女子應試,卻也留下一種可能。
今日以“男”標明性別,他日不就能以“女”網開一面?
百官慢慢也回過味了,宮中不僅有皇后之設、還有太后之設,從根本上否定女子地位並不可取。
這時,當世大儒孫奭上疏舉三例,請設節孝旌科,由地方推舉而不應試,以彰母之慈、妻之賢、女之孝、貞之烈。
其一:“巴邑女清,用財自衛,不見侵犯,始皇帝遂以為貞婦而客之,為築女懷清檯。”
其二:“西漢宣帝神爵四年夏四月,詔賜貞婦、順女帛。”
其三:“東漢安帝開初六年二月,詔賜貞婦有節義谷十斛,甄表門閭,旌顯厥行。”
既然有例可循,趙恆也就甘之若飴。
但值此百廢待興之際,提倡貞潔,不合時宜。
於是,新設孝旌科。
由地方推舉而不應試,以彰母之慈、妻之賢、女之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