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清風知道,朗歌也知道,一個東西即便是再想要,再想吃,沒有錢交換,即便是餓得要死,也不能搶,兩個人同時有默契得笑了,朗歌便提著他走遠了。
清風:“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順著這鬧市七拐八拐的街道,清風帶著朗歌到了一個不起眼的小院,院子已經門可羅雀,看樣子是荒廢了很多年:“這就是我原來呆的地方。”清風推門進去,門吱吱呀呀開啟了。
屋子裡面簡單得很,桌子椅子和床,便無其他。
看著眼前的景象,朗歌心裡想:“這就是清風小時候住的地方。”後面清風的鼻息湊近朗歌的脖頸,用手環住朗歌的腰,不緊不慢吸吮著朗歌的脖頸,本就是異常敏感的地方,經過清風的挑撥更是燥熱難耐。
“怎麼”?朗歌將清風的手掰下來,反客為主抱住了清風,也不答話,在朗歌的側臉上有一下沒一下啄著。朗歌則趁機輕輕啄了一下他的臉頰,抱了一會,遂罷便想推開清風,可是又不敢太過於用力,清風也知道朗歌不敢對他下重手,便順勢將他推到了床上。
還沒等朗歌反應過來,清風早已經挑開了他的衣襟,胸口一涼,朗歌心裡的火就完全被挑起來了,順勢將清風壓在身下,緊緊扣住他的手。
清風見勢:“怎麼著,哥哥。”這裡的“哥哥”與別地時候清風叫的“哥哥”不同,一聲一聲叫的朗歌骨頭都酥了。
“那時候······疼不疼?”朗歌摸著清風還尚為柔軟的身體。
“有哥哥疼著,不疼”。清風將臉貼在朗歌的胸膛上,朗歌想著清風身上的毒,也沒敢怎麼壓他,便把身子側過來抱住清風,手輕輕拂過他後背的每一寸肌膚,清風實在受不了,忍無可忍嗚嚥了幾聲。
聽見這聲音,朗歌忍不了了,可是面前的這個人就如同玉器一般易碎,偏偏還這麼誘人,手亂摸到了腰部的紋路,感受到了不同,朗歌看去,是一朵舒展著的金燦燦的蓮花,蔓延得開在肌膚上,竟然帶著些許神聖的意味,不由得讓朗歌想起在廟堂裡的大佛,可是到了清風的腰上,顯得無比禁忌。朗歌手從這紋身上掠過:“真好看,像個妖精似的。”
有的男人是越是禁忌的東西越能挑撥起他想要欺|淩的欲|望。可是朗歌卻沒有,不知為何,見了清風的紋身,朗歌心頭的火卻消了一大半,隨即將清風深深抱在懷裡。
“若是早些遇到你,若是早能和你在一起,我一定不會去參加什麼望月之爭,就在這鬧市中的小院裡與你一起生活,安安穩穩過完這一生”,朗歌道。
清風把玩著朗歌一縷長發,若有所思:“若不是望月之爭,你可能還不會遇到我。”
朗歌笑了,也是,世間哪有這麼多“若是”,所有事情都是一半遺憾,一半圓滿。
清風翻身上來,趴在朗歌的身上:“如果認識了我,你前進的路上會遇到很多坎坷,你願意嗎?”
這本沒什麼可想的,朗歌卻走神了,迷迷糊糊說了一個“嗯”。
朗歌若有所思,沉默半響:“你恨宿骨嗎?”
清風沉默著,語氣裡聽不出情緒:“你猜。”
朗歌不懂,思緒飄向很遠的地方,回過來時,清風已經在他身上安安穩穩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