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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裡充滿了藥香,夜裡朗歌坐在床邊,聽著清風鼻息均勻起來,想必是睡熟了,朗歌也握著清風的手在床邊睡下,可能是因為白天太過於疲憊的緣故,這一夜竟然沒有做夢,只是每次晚風稍不注意將清風的香甜吹進朗歌的鼻息,朗歌都要微微皺一皺眉頭。
由於是白日裡太過於奔波,朗歌倒是起的很晚,日上三竿了,陽光透過窗欞進到房間裡來,白晃晃照到的臉上,這才迷迷糊糊睜開了眼睛。再一看床上,只留下一個墨綠的大麾,沒了清風的人影。
朗歌登時有些著急了:“骨頭還沒長全呢就撒丫子跑了,真是能的這個清風!”不過料想清風這幅樣子定是跑不遠,但是他還是穿好衣服心急火燎的出去找。
出來賭場的大門,便到了人聲鼎沸的集市,朗歌四處看去,清風的容貌身材以及氣質是放在人群中是顯眼能一眼認出的那種,朗歌便一邊在鬧市中走,一邊四周看著找清風。
兜兜轉轉,果然在一個相對來說較為清淨處,看見了一個瘦削的背影,穿著一件松黃的便衣,看著孱弱的身影向前走去著,走得如此之慢,倒像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
朗歌小跑過去:“出來散心也不告訴我一聲?”清風回過頭,輕笑了:“不必,我只是出來看看,散散心而已。”朗歌陪他一起,穿過鬧市便是骨家莊了,朗歌不想無緣無故給自己找不痛快的觸景生情,想著怎麼把改變清風的路線,不了清風卻自己先掉了頭,往更熱鬧的集市走去。
“他好像就是在隨處亂逛而已”,朗歌心想,走過一個地方,一個賣糯米糕的小攤掀開了屜子,熱氣騰騰的香糯味就飄了出來,進了兩個人的耳朵。
清風走不動了。
“想吃啊”?朗歌看清風這樣子。
“嗯”,清風的眼睛帶著一點點哀求,一點點撒嬌的期許,眼睛裡彷彿又一汪水都要滴出來。可是朗歌一摸身上,沒帶錢。
“沒錢”。朗歌攤手:“那沒辦法。”
清風指了指小攤,樣子無辜得像一隻小兔,扒著朗歌的耳朵,用耳語的音量小心翼翼說:“搶。”
“什麼”?!朗歌吃驚,開玩笑般拉開了兩個人的距離。
“長了雄心豹子膽了,搶東西的事情還唆使我做!”故作誇張向前走去。
“我想吃,偷也行。”若忽略清風說話的內容,清風這樣子真是讓人忍不住憐惜,朗歌心裡其實也有剎那的恍惚,隨即用手拍了拍他的後腦勺:“能的你!”
清風吃痛,“哎呦”一聲,蹲下抱住後腦勺。朗歌不由分說把他拉起來往前走:“慣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