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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多斯軍的騎士團號稱黑炎,自稱擁有黑色火焰一般的威力,能把刀鋒所指之處盡皆化作一片灰燼的能力,據說黑炎騎士團擁有阿多斯領內最強的戰鬥力。而山地兵團的主力則由一群體能和意志力都超乎尋常的下馬騎士組成,他們的綽號是赤金,向來是阿多斯手下的攻堅部隊。步兵軍團被稱為暗水,在個體戰鬥力上稍弱於黑炎騎士團和赤金山地軍團,但是由於他們的人數眾多,而且作戰成本低,所以在戰鬥經驗上遠比騎士團和山地軍團要豐富。
這三個軍團是阿多斯還在任帝國宰相時建立起來的,到後來政壇失勢,被迫下野,受封到溫沙公爵的領地邊上做了個小領主。起初時只有四個大亡靈追隨,後來戈麥斯率先建立了步兵軍團,隨後巴隆爾特吸收下馬騎士建立了山地兵團,後來阿多斯領地內騎士日漸增多,裡昂納多也組建了騎士團。而女武神弗萊雅則一直是阿多斯的貼身護衛,直到戈麥斯死在路靖之的手裡,靈魂回到阿多斯城的聚魂塔,弗萊雅才出任新的步兵軍團長一職。不過也正因為小丘之戰對阿多斯的步兵軍團打擊太大了,以致於步兵軍團的騎士和扈從全數被殲,這一次弗萊雅也只有大量的步兵可用,唯一的一個小隊騎兵,也是她私屬的騎士和扈從。
首先發起攻擊的是巴隆爾特的赤金山地軍團,眾多的下馬騎士有來自阿多斯領地的,也有來自其他領地的,甚至連溫沙公爵領地的一些被驅逐的騎士也加入了赤金山地軍團。他們得到了足夠好的盔甲和武器,給養的份額雖然沒有正規騎士那麼高,但是對於一個不需要扈從和坐騎的騎士來說還是勉強夠用的。巴隆爾特和裡昂納多一樣有著身先士卒的風格,他身著重鎧手持巨斧走在最前面,身後跟著的第一排是他麾下的重甲步兵,也是由下馬騎士組成。再後面是手持圓盾的輕鎧步兵,再後面才是手持長槍的一般步兵。
看著漸漸逼進的阿多斯軍,阿法隆的眉頭皺了起來。對付重甲步兵,最好的方法就是騎兵突擊。用長矛憑藉著戰馬的速度可以輕易刺穿重鎧,而重甲步兵笨重的身形對來去如風的騎兵根本無從還擊。但是很明顯巴隆爾特也想到了這一點,他讓長槍兵列隊跟在後面,就是要等自己的騎兵出擊,一旦騎兵沖過去,只要重甲步兵停步,長槍兵就可以在陣前堅起槍林。可自己的騎兵要是不出擊,就只能等著重甲步兵碾壓自己的防線了。如果自己的騎兵是裡昂納多的重甲騎士還好一些,但是溫沙公爵一直受限於金錢不多,沒有足夠的軍備開支,也就無從裝備重甲騎兵隊了。單憑著一般的騎兵盔甲,在支起來的槍林面前根本不夠看。
阿法隆的副官名叫布森,是個強壯的亡靈騎士,但是個性上卻不怎麼沉得住氣,眼看對方保持隊形緩步迫近,便向阿法隆請戰道:“軍團長閣下,請讓我帶著騎兵去把他們砍翻吧。”
聽到布森這麼說,阿法隆心中暗自點頭。如果對方的軍團長是個騎士,或是他的手下沒有這麼多下馬騎士,阿法隆絕對放心讓布森去打這場仗。布森是個粗中有細的家夥,膽大卻不妄為,跟自己也學了這麼多年的兵法,就算說不上兵法運用得有多純熟,至少一些常識還是知道的。但是這次卻不行,對方的軍團長是個大亡靈,從個人戰鬥力上說就超出布森一大截,而且對方的重甲步兵都有著不亞於騎士的實力,真的對沖起來,未必就能一次給對方以致命的殺傷。
“這次我來,你負責固守陣線。”阿法隆把揚起的面罩扣了下來,又補了一句:“如果我突破了敵軍的長槍陣,你就帶步兵跟著我疾沖。”
布森雖然有點不甘心,但是明白自己跟巴隆爾特還是有一定差距的,便應了一聲,快馬馳去步兵隊備戰了。
阿法隆用戴了鐵手套的左手敲了敲胸甲,提醒騎兵們注意,然後騎矛向敵軍一指,率先沖了上去。其他騎士見軍團長沖出去,忙策馬跟上。鐵蹄過處,大地都為之顫抖,轟隆隆的聲響甚至蓋過了阿多斯軍的戰鼓聲。
巴隆爾特見溫沙公爵右翼的騎兵搶先出陣,朝著自己的重步兵而來,不禁冷笑一聲,心中想道:“久聞兵法家阿法隆之名,看來水平也就是一般般。自己明明帶了這麼多長槍兵跟隨,他還帶著騎兵過來沖擊,這不是送死麼。”當即巨斧拄地,停住身形。他身後的重甲步兵們幾乎是同時駐步,動作整劑劃一,可見戰鬥素質之高。輕鎧步兵隊形稍亂,不過也及時剎住腳步,沒有沖到重甲步兵身上去。長槍兵則快步上前,將手中的長槍支了起來。阿多斯軍的長槍比溫沙軍的長槍更長一些,但是略顯纖細。雖然如此,對付沒有重甲在身的溫沙軍騎兵倒也足夠了。
阿法隆作為一個兵法家,當然不會傻到用一般的騎兵去硬磕長槍兵。在距離槍林200英尺的地方勒馬停步,然後把騎矛掛在馬身上,下馬取來長弓,右手高舉,示意全隊棄矛取弓。只用了兩個呼吸的時間,全騎兵隊都停了下來,同時下馬彎弓搭箭,等著軍團長指出目標。阿法隆隨意地瞄準了一個長槍兵,把箭射了出去。
巴隆爾特輕蔑的笑容還沒散去,便瞪大了眼睛張大了嘴,不知所措起來。直到眼看著阿法隆一箭射倒自己的一名長槍兵,才大吼道:“步兵!步兵後退,重甲兵上前擋箭!!”一邊狂吼,一邊邁步沖到槍林前面。
但是為時已晚,漫天的箭雨跟著阿法隆那一箭覆蓋了槍林,長槍兵們根本沒有能力抵禦箭矢,只能用自己的身軀迎向箭雨。好在他們都是亡靈,小小的箭傷還不能徹底讓他們失去行動能力。但是長箭挾帶著巨大的沖擊力,將大部份步兵射倒,甚至釘在了地面上。有一些射在了趕來的重甲步兵身上,無法擊穿重甲,只留下一點點劃痕。
阿法隆見敵軍的長槍兵被射倒了七八成,又把長弓掛了回去,翻身上馬,拿起騎矛,帶著自己的騎兵隊兜了個圈子,把速度加起來,又向重甲步兵沖來。
巴隆爾特情知不妙,下令輕鎧步兵貼近重甲步兵,同時把短劍抽出來,準備投擲;重甲步兵把盾支起來,準備接受沖擊。
這時阿法隆的騎兵隊已經沖到了眼前,巴隆爾特的輕鎧步兵朝著沖來的敵軍騎兵擲出了手中的短劍,卻被騎兵們用盾牌擋開了。隨後6英尺長的騎矛撞在重甲步兵的大盾上,紛紛折斷,而重甲步兵的盾也瞬間破裂,持盾的重甲步兵也被沖擊力撞倒,一時爬不起來。阿法隆的騎兵毫不遲疑地扔掉斷矛,換上了大劍,向右下方斜斜伸出,憑著戰馬的速度切開了原本躲在重甲步兵身後的輕鎧步兵身體。那些輕型鎧甲只能防禦一些騎兵的短箭,或是與步兵的對砍中起到一些輕微的防護作用,對上了高速揮來的重型騎士單手劍,就像黃油遇上了熱餐刀一樣,幾乎沒有阻力地被切成了兩半。
亡靈的身體裡沒有血液噴灑,但是擊碎的肉屑飛揚起來也像細密的雨點一樣沾在了騎士們的臉上和身上。阿法隆深知不能給巴隆爾特翻身的機會,在一個突擊將輕鎧步兵擊潰後,帶著騎兵隊繞了一個小圈子,轉身從重甲步兵的側面沖了過去。騎士們用單手劍刺穿了重甲步兵的面甲,貫穿了他們的頭顱,沖擊力將創口進一步擴大,甚至把顱骨撞得稀爛。即使是亡靈族,受到這樣的打擊也無法再生,一縷縷靈魂向著阿多斯城的聚魂塔而去。
雖然赤金山地軍團損失慘重,但是阿法隆的騎兵隊也不好過。往往在殺死一個下馬騎士的同時,自己的騎士也會受到傷害。那些下馬騎士或是擲出雙手劍,或是把劍迎向飛馳而來的騎士,大多數騎士都受了不輕的傷,有些甚至被雙手劍攔腰斬斷。巴隆爾特的巨斧無疑是殺傷力最大的步戰兵器。每一個沖向他的騎士都在自己的殺傷範圍之外被巨斧橫掃而過,不是被擊飛就是被砍斷,巴隆爾特連殺了十多個騎士,自己卻毫發未損。
阿法隆約束部下,迅速脫離了戰鬥,因為這時長槍兵和倒下的重甲步兵已經在同伴的幫助下慢慢爬了起來,而且他的戰果已經足夠好了。只損失了五分之一的騎兵,卻幹掉了對方一半以上的重甲步兵和幾乎全部的輕鎧步兵,長槍兵雖然被幹掉的不多,但是個個帶傷,大多失去了再戰的能力。
這時布森也帶著步兵隊跟上來了,他很明白自己的任務——打掃戰場。剛才軍團長閣下給他好好的上了一課,騎兵應該是這麼用才對。如果按自己剛才的想法,只怕會在槍林下損失慘重。不過這一切都過去了,損失過半的重甲步兵和受到致命打擊的輕鎧步兵必然會退出戰鬥,斷後的長槍兵作為炮灰就是留給自己砍的。而遍地屍骸身上的鎧甲和武器,都是軍中不可或缺的財富。看樣子這場仗打下來,溫沙公爵賺大了。
事情真的像布森想得那麼簡單嗎?其它兩路軍馬交戰如何?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