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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十日過去,疫情依舊沒有控制住,太醫院的人已經在此研究了很久,多次試藥要也沒有進展,萬人坑中的屍體越來越多,半夜裡經常能聽見哭聲。
這麼下去肯定不是辦法,楚天臨開始急了,他們來了已有月餘,事態卻越發嚴重,實在有違初衷,也是他的失責,可是疫情這種事情他幹著急也幫不上忙,對醫理一竅不通,只能對太醫院的人發脾氣。
就算是為了疫情也不能把宮裡的太醫都調來,院首肯定是要留在宮裡的,宮內的都是貴人,頭疼腦熱也是大事,自然離不了人,所以就出現了現在兩難的局面。
楚天臨是不可能是請旨讓太醫院院首來路林的,在這裡的又沒有可行辦法,最後決定將一個得了瘟疫的人運回京城,讓院首看看有無辦法。
其實這真的是下下策了,瘟疫會傳染,也沒人能保證運輸途中不會出現突發情況,萬一再把疫情帶到京城,那麼楚天臨有十個腦袋也不夠砍的。
楚天臨坐鎮路林城絕對不能離開,雖然不願意承認,這些日子烈焰軍在城內發揮了不小的作用,烏七八糟的江湖幫派很少見了,當街鬧事兒的也少了,而且老百姓看到巡查的隊伍都挺熱情,有時候會給塞點吃的喝的,治安確實提高很多。
因此這次的運輸任務又落在了烈焰軍頭上,聞歌整日在衙門裡逍遙,突然來人將其叫走,預感定是有大事發生。
得知可以回京城,聞歌是又驚又喜,驚的是任務之重,喜的是可以回到最初的起點了,不用在楚天臨手下受氣。
楚天臨特地交代,回京的時候只能走荒無人煙的山路,不能在途經的城池停留,就是為了最大限度降低傳染機率。
時間緊任務重,路途艱難,絕對是個苦差事,可是聞歌沒有拒絕餘地,上司怎麼吩咐就怎麼辦唄。
而這次的運送物件就是路林城府高昌彥,一來是他症狀比較輕微,二來是他的身份比一般百姓尊貴,如果有條活路,肯定是身份高的優先,雖然當事人百般推拒,可是架不住身體不聽使喚,只能任人擺布。
這位高大人的脾氣秉性聞歌有所耳聞,又和楊振是舊識,所以對這事兒沒啥異議。
楚天臨派了冷鋒軍的人來接管巡街的差事,聞歌和徐子歸帶人送高大人去京城,最終也沒有呼叫自己的人手,不得不說老謀深算。
接到命令的當天下午,聞歌等人去高大人府邸把人接上就出發了,多數派的那五十人都面露羨慕,他們在這裡擔驚受怕,憑什麼聞歌他們可以回京?
可是這種想法他們只能憋在心裡,畏懼權勢,敢怒不敢言。他們其實活的很不開心,每天都要看人臉色,所以對聞歌這樣不怕事兒的人是有些嚮往的,可是陣營一開始就分好了,他們沒臉反悔,只能默默忍受。
出於事態緊急,楚天臨大發慈悲的給他們配了馬,這樣腳程就快了很多。大夥兒縱使連夜狂奔,不眠不休,也有種如獲新生的感覺,脫離魔爪,幸福。
“何大哥和夢秋見到咱們一定會高興的,不知道他們現在在做什麼?過得好不好,是不是又學了不少本事?咱們出來這麼久是不是已經被他們落下了?”李來福一連問了很多問題,語氣難掩興奮。
“黎統領在一天,他們肯定沒事,有何大哥在,那些不長眼的也興不起什麼風浪,至於這本事落沒落下就難說了。”韓琦也是興致盎然,迎著風吃著土,咧著嘴,一點也不在意形象。
連著趕了兩天的路,披星戴月,片刻不休,一幹人等有些吃不消了,於是聞歌決定在樹林裡休息一晚,吃點東西歇歇腳,天亮了再戰。
曾虎一直都是獨來獨往,雖然大家對他都算友善,可能就是兵匪不對付吧,他和誰都不親近,但也沒有做出什麼別人不喜的事情。
聞歌一屁股坐到曾虎身邊,這裡遠離人群,靜的很。“刀疤兄,你覺得你們當家的會不會領著兄弟們去京城?”
“當然不會去,放著自在的好日子不過,幹嘛去讓人管著。”提起這個話題曾虎就生氣,都是聞歌這兩片嘴的緣故,弄得二當家心思動搖。
而且他在這烈焰軍裡待了些日子,發現聞歌的地位著實不高,處處被那個姓楚的的打壓,自己都沒地位還勸別人去跳火坑,這人是一點也不靠譜。
“我倒是覺得二當家是個明白人,眼光長遠,他們會不會去投奔烈焰軍我不知道,但是起碼會去看看,也好辨別一下我說的是真是假,而且你還在我這裡,他們肯定不會棄你於不顧的。”
聞歌揪著地上的幹草,對黑衣女子很有信心,一開始以為她就是首領了,沒想到還有個大當家,不由好奇是個怎樣的人。
“你們大當家不常在山上嗎?”聞歌閑聊似的問道。
曾虎側頭看了聞歌一眼,發現他就是看著地面揪草玩兒,也不是很在意,便放下了戒心。“偶爾會回來住幾天,大半的時間都是不在的。”
“你們大當家是男的女的?我看二當家雖然是女子,但是性格豪爽,心思沉穩,也不是一般人,而且還能管得住你們這些糙爺們,挺傳奇的。”聞歌真心實意道,他對獨立女性都很敬佩。
“當然是男人,我們二當家可不是普通女子能比的,我們都敬重她是女中豪傑。”曾虎說起黑衣女子的時候那是相當傲氣,眼神都幾不可查的亮了亮。
聞歌能看出來,這種感情不是男女之情,而是單純的欣賞,能讓曾虎這樣的男人敬重,說明那黑衣女子肯定不是池中物,可惜一直蒙著面,未見真容,想來應該英氣十足吧。
“山寨裡的兄弟們應該也各有難處吧,要不然也不會選擇幹攔路打劫的營生。”別人怎麼想的不知道,聞歌倒是有些理解他們。
“都是些苦難人,被你們這些朝廷走狗逼的。”曾虎口氣不屑,聞歌卻不生氣,他這個朝廷走狗不怎麼稱職,既沒有享受榮華富貴,也沒有體會過欺男霸女的快意,實在是有失這個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