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渤海強制要將自己的王權和朝廷意志在扶余城展現,忠義軍會視作敵對行為,那麼雙方就沒有可能再繼續和平下去。
第三條將扶余府相鄰的三府四地的軍事力量撤出,或者做一定的刪減,不能保留強大的武裝力量時時威脅扶余府的安全。
大致上說白了,忠義軍可以向渤海國朝廷稱臣,並且還可以將一部分收入當做租金交納給渤海國,但是渤海國不能再視忠義軍為敵人,並且組織軍隊圍剿,如果這個前提實現的話,雙方就和平相處!
雙方和平相處是有好處的,第一渤海國的國土並未被侵佔,他保持了自己的國土範圍,這樣的不丟臉,第二等同手招安了忠義軍這樣一支強大的武裝,為他們鎮守西北邊關,防範契丹人和悉人部落的侵擾。
但是渤海國在行政上就不要想著把手插進來,這等同時忠義軍用武裝力量割據了一塊地方,強行佔據了扶余城和扶余府。
究竟應該怎麼辦,交由渤海國的朝廷自己去衡量,但是如果不同意這個條款,那麼之前李耕在條件最後也註明,渤海國如果不同意,那麼將忠義軍的損失賠償之後,扶余城也可以還給他們!那就是八百九十萬貫要翻倍!摺合成白銀交納。
渤海國的使者傻眼了,這些條款和條件怎麼看都超出他的預期,實在不是他能夠決定的,他也沒有這個膽子決定。
不過忠義軍的態度明顯是要和緩雙方的關係,打又打不過,該怎麼辦哪?就看渤海國內那些大佬有沒有政治智慧了。
使者對李耕言道:“茲事太大,小使做不得主,但我看這些條款都是可接受的,也是可談的,我請求將其帶回去,讓上面斟酌決定,能否給我們一段時間?”
“那沒問題!”李耕點頭。
渤海國的使者匆忙趕回上京龍泉府,其他人卻來問李耕,這個條款渤海國那位大王,對外宣稱皇帝傢伙會同意麼?
“以我的判斷,他們接受的可能性很高!否則我倒要看看他們會提出什麼要求出來,說實在的,我還真的有點看不起他們。”
對方瞭然的哈哈大笑起來!
只要這些條款對方接受,那麼就算是忠義軍花了極小的代價獲得了扶余城以及扶余府大片的土地,在法理上都站得住腳。
甚至還能以渤海國的下屬向朝廷要好處,什麼軍費啊,什麼糧食啊!起碼開通商路吧?
否則韓家族長很苦惱的渤海國東京和上京的商路,存在很大的麻煩,需要花的代價太大!上路不通,很多生意就沒法做了,這個錢就賺不來了。
如今這樣的解決辦法真是一石多鳥!能夠解決很多的難題,忠義軍接下來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進行地域的各級規劃開發!之前既要防止渤海國的勢力反撲,又要花力量去發展當地的經濟,實在是有點,力不從心。
按照李耕的判斷,渤海國透過接受他的談判條款的可能性很大,誰然自己承諾給他們交租金哪,那可是利益啊,有利益他們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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