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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手舉著奶茶,一手拿著肉串特別尷尬,就像是網上曾經說過的“就在你不化妝的時候,你喜歡的人往往就遇見你”,這肉串我沒吃幾口,也不好當著沈微的面繼續狼吞虎嚥,顯得我這個人特別饞,但我也不能把肉串丟了,顯得我特別浪費。
我只恨我為什麼要貪圖一時的美味。
“你沒吃晚飯?”這是沈微的開場白。
很奇怪,沈微的開場白不是問我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個城市裡,也不是故作熟悉的說一句“原來你也原來也在這裡呀”之類的,我們的開場白居然是這句普普通通的“你沒吃晚飯”,就像兩個天天見面的好朋友,平日裡互相寒暄一樣。
彷彿我們不曾經歷過別離。
“我不是沒有吃晚飯,”我如實回答,“我沒吃過這些東西,比較好奇。”
“我也沒吃過。”沈微和我相視一笑。
對啊,英國和美國怎麼會有賣這種東西的,就在這一笑中我們突然間又找到了共鳴。
沈微初中就去了英國,盡管我不知道他出身於什麼樣的家庭,但起碼我覺得他出國前地鐵商業可能還沒有這麼發達,而我雖然去美國去的晚,但是我爸平時絕對不會帶我來這裡。至於回國以後,顧墨非和我出來絕對是瞧不上這種地鐵通道的廉價食物的,所以,我也沒怎麼吃過。若是放在往常我估計也就看看,今天突然變身好奇寶寶,想著以後這樣的機會也不多,所以就跟風排了老長的隊,買了奶茶和肉串。
“那你吃飯了嗎?”我小口咬了一口肉串,對著沈微回問道。
“我吃過了。”沈微淡淡的回答道。
“你,嗯……”我又喝了一口奶茶,留給自己斟酌詞句的時間,“沈微,沒想到原來你在這個城市啊。”
“是啊,我也沒想到會在這裡遇見你。”沈微笑得很坦然,“我上個月突然接到我家裡的訊息,所以我就回家來陪他,因為事情有些棘手,也就一直沒有回去,房子也就租出去了。”
沈微的家原來在b市啊。
聽沈微說他家裡的事情有些棘手,估計家裡出了不小的事,但是我沒有多問,我覺得自己還沒有熟到可以盤查沈微家戶口本的程度。
知道沈微家在b市這件事就足夠讓我狂喜了,我覺得我以後要經常來b市,時常感受一下沈微小時候所經歷過的風物。
還有一件足夠讓我高興的事情就是,沈微並非是看到我的情書以後不想理我才走的。這雖然不能說沈微對我有多喜歡,但足以表現出他對我並不是很嫌惡。
“寧溪,你怎麼會出現在這個城市?”沈微突然問我。
“嗯,我是因為要出差。”我如實對他回答道,“來這邊也就三天而已。”
“那你怎麼會出現在這種地方?”我其實從剛剛撞見他以後就一直在好奇,按理說看沈微也不像是能一個人逛這種地鐵通道小商鋪的人,剛剛看到他出現的時候,我還專門往他身後探了探,總覺得他身後應該突然出現個女生,這才算標配。因為據我剛剛一陣的觀察,來這裡的男生一般都是陪著女朋友的。
“因為這個地方有一家舊書店。有時候我會過來看看書。”
沈微說完以後,我才注意到他其實也並非空手,手裡正抱著厚厚的兩本書,書的確很舊,頁尾都捲了起來。
這種喧嘩吵鬧的地方居然有舊書店,我有些不敢置信。
“這個地方什麼都有。”沈微看到我吃驚的眼神,對我笑了笑,“寧溪,你來這裡幹什麼呢?逛街?”
“我是來買衣服的,我出差見客戶的衣服沒有合適的,準備來這裡買。”說罷,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吐了下舌頭。
“哦,”沈微很好心提醒道,“那你應該去三樓。”
沈微這麼一好心提醒,讓我的心思又蕩漾了一下,其實要是想到沈微之前被我像神經病一樣死纏爛打的話,他現在還能主動叫住我,並且提醒我衣服該去哪裡買,真的可以說是非常溫柔了。
可是在我蕩漾的心思裡,我還想得寸進尺的讓他帶我去三樓或者陪我找到我想要去的店,甚至更過分的,我還想讓他像男朋友陪女朋友逛街那樣,陪我去試試衣服,然後我試完衣服出來以後再問問他好看不好看,然後讓售貨員誤認為我們是情侶。
然而現實是,沈微什麼都不會做,他對我的寒暄都是出於溫柔以及英國帶給他的紳士風度而已,別無其他。
尤其他知道我喜歡他,盡管他裝作不知道,但是他肯定還是不會做這些事的。
沈微幫我指完路,我們之間也沒有其他的話題,他做出準備走的姿勢,“那寧溪你自己買吧,我就不打擾你了,我先回家了。”
我沒有留住沈微的理由,於是舉著肉串奶茶,點點頭。
不過沈微說罷沒有立刻離去,他掏出他的手機,手機不是之前的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