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週一認真地看了一眼照片,搖搖頭,“警官,我真的不認識這個人,一定是有什麼誤會,他怎麼會去傷害我妹妹的?”
女警官似乎是見多了像夏週一這樣善於演戲的人,於是她面不改色地丟擲第二個問題:“上個月的5號晚上11點左右,請問夏先生您在哪裡?”
夏週一著實無奈地笑了笑,“上個月初的事,我怎麼會記得?”
“夏先生貴人多事忙,我們也知道,但事關人命,還麻煩夏先生您能仔細想想。”
夏週一依言低頭慢慢回憶,口裡重複說著:“5號......5號......晚上11點......”
不一會抬頭,若有所思地回答:“那天沒有什麼特別,我應該是在家裡休息。”
“有誰可以作證?”
他搖搖頭,輕聲道:“沒有,那天傭人請假回老家了,我老婆孩子還在孩子姥姥家,只有我一個人在家。”
女警官自顧自地點點頭,“也就是說沒有人可以證明那個時間段您在家休息。”
夏週一聞言,開始有點急:“警官,我不懂,我那晚在哪裡跟有人要傷害我妹妹有什麼關係?”
“等一下您就知道有什麼關係了。”女警官不慌不忙地又將手機螢幕對向他,“你認識這個女生嗎?”
周杳看到這次照片裡是一個高中女生,她正雙手比耶笑著看向鏡頭。
之所以知道女孩是高中生,是因為她穿的校服正是周杳和初一高中學校的統一藍白色相間校服。
夏週一依舊搖搖頭表示不認識。
女警官見狀,直接丟擲主題:“夏先生,梁某——也就是持刀刺向林深先生的兇手。他指控您在上個月5號晚上11點左右,在廣海中路開車撞死他的妹妹——也就是照片裡的這個高中生——”
她還沒說完,夏週一就打斷他,雖然在竭力保持自己的禮節風度,但是聲音還是有些許顫抖“誤會,絕對是誤會,我沒有撞死人,這裡面一定有什麼誤會。警官,你不能單信那個男的一面之辭,他手裡拿刀的,你們怎麼能相信一個蓄意傷人的人呢,你們寧願相信這種人也不肯相信我?”
他越說越激動,甚至還站起來。
“我們沒有不相信你——”
“證據呢?證據在哪裡?你們警察都是憑感覺,憑別人的一面之辭來辦案的嗎?”
“夏先生,請您冷靜一下。我們沒有不相信您,我們也是隻想查出真相。既然有人指控您,那我們就要調查清楚,目前還在調查階段,我們只是根據現在證詞對您進行合理的懷疑,麻煩你配合警方的工作。另外提醒一下,您越是暴躁,對您越沒有好處。”
夏週一聞言才慢慢坐下來,沒有說話。
這時,旁邊的男警官湊到女警官耳邊說了幾句話。
然後兩個警官一起起身,肅然對夏週一說:“夏週一先生,剛才我們的同事蒐集到最新的證據,我們現在有充分的證據懷疑您跟那晚的撞人事故有關,現在麻煩您跟我們回去一趟。”
夏週一聞言,眼神突變,雙眸透出的絲絲寒意,嘴角竟然還稍稍往上翹了翹,譏誚地低聲緩緩回他們:“跟你們回去?可以,但前提是我必須等我的律師來了才能跟你們走。”
“可以。”
於是他們就這樣坐在沙發上等他的律師。
屋內陷入怪異的安靜。
進屋後一直抿唇沉默不語的初一這時忽然開口。
“你不是我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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