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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官員考滿,必定要將任內事跡功業集結成文冊, 呈送各部核查, 然後才會遞入內閣, 呈禦前裁斷。張閣老吩咐考功司將那份事跡冊存檔時,六部上下都已經傳遍了宋時考滿庶績:
依考核外官的《責任條例》, 須考察祀神有幾、養濟院孤老若幹人、官軍田地與官糧民糧……至民人犯法被誅者幾人、警跡人幾人等共計三十一條。
責其最重者,就是田野、戶口、賦役、學校、訟獄、盜賊六項。
但立國百年以來,因著隱田隱戶、災異、邊患種種緣故, 朝廷錢糧越發吃緊, 六政之中漸“以催科為殿最”。而宋時這“催科”一項, 簡直足以讓陝西清吏司員外郎及以下諸官給他家送牌匾去:
陝西地處邊遠寒旱之地,災異頻發, 近年又有達虜侵邊之事, 糧稅年年都是難題。各府輸進戶部的賦稅僅夠八分, 將將到了考滿資格, 運往邊關的軍糧更因路上運轉不便、押送途中消耗而年年不能足額給到。此外更有因輸糧不足稅額八分而被黜的,有報災報荒, 求朝廷免錢糧稅賦的……
而宋時上任後第一年便獻了嘉禾瑞麥, 第二年又將種嘉穀之法傳遍府治。三年考滿之際, 不僅他們漢中府繳清了三年足額的錢糧, 更連周遭諸府、陝西鎮、榆林鎮等軍鎮都受惠於其肥料, 解抵京中的稅銀依時足額,給戶部緩解了多少難題。
至於收容流民,增戶口, 開田野之功,一年勝過一年,戶部舊檔中記得歷歷分明。又因他善行德化之教,百姓聽其訓誡,民間也改了溺嬰、棄嬰的陋習,三年間新生人口比往年多了一二成。再過十幾年,這些人又能成親生子,為朝廷再添丁口。
這是什麼循良能吏!
陝西省各地任上若都是這般賢能,他們還愁國庫空虛,上司催逼責罵麼!
戶部諸官恨不能直接把他的考績評作“上上”,工部就更不必說了。地方官任內該修的水利、橋梁、官道、窯治、各色礦場,漢中府比起原額翻了何止數倍。
漢江上建堤壩攔水,以減夏秋兩汛之災;引江水開魚場,又有魚稅之利;沿河修翻車、筒車,旱地又修井水車,解旱災之難。兩府治內外連修數條可容四匹馬車共行的柏油石子路,小路、橋梁亦多鋪上了水泥路,道邊修暗溝,下雨時雨水只在地下流走,不似原來那樣汙水汙物四溢。
至於窯治、礦廠——自有漢中經濟園以來,日夜吞吐礦料,所需極大。光那經濟園自身便建起數座日燒造數千斤的大窯,地方原有的幾座炭窯、灰窯也都為其加大規模、晝夜趕工。地方礦場也是如此,石灰礦、煤礦等日夜趕工之作,又新開了南鄭、略陽兩處磷礦、南鄭一處無名異礦、西鄉一處黃鐵礦,更有南鄭天臺山的白雲石礦與石英礦……
其中石料礦幾乎不收稅,但憑那一座黃鐵礦所出,一年榷稅竟也有兩千八百兩銀。
除了戶工兩部,刑部對漢中府訟獄、盜賊兩項的評價也頗高。
漢中府內外戶口都被梳理過幾回,地方上監管得極其嚴密,一批批清掃盜賊、竊盜、柺子之流。罪重的連殺了幾批,便將府治內外震得安安穩穩。府中其他州縣雖未受過宋知府親自鎮壓,但各縣也應和著府尊之意,嚴抓了一陣犯罪,抓得地方清平。
唯其中有些罪輕的強盜、竊賊,雖已開釋,卻怕他們重操舊業,禍害良善,所以常令街坊、鄉裡監視這等人,有行跡及時上報——這等人便稱作警跡人。
原先警跡人也只是鄉裡、衙差們警跡,一時看不住又難免有重操舊業的。而漢中府則給那些家裡無地,或是鄉鄰們檢舉不安心務農的都安排了活計,一天早晚在工坊做工,有幾百上千人牢牢盯著,哪裡還有重操舊業的機會?
他們漢中聽說管這辦法叫“勞改”,強令這些曾犯過罪的人做工養活己身,叫他們改掉奸惡之性,倒是個一舉兩得的法子。反正做工也給工銀,這些人不願種田,就在工坊幹上幾十年,到老來做不得惡,又有銀錢養身,也算得個善終。
這也是安民教化的功業啊。
刑部對他的評價,也正是禮部對他的評價。
開國時定下的官員“本等六事”中最重要的一條便是學校,學校背後更是教化勸學的重任。然而考當今能吏,難得十之二三,而這些以賢能出名的,幾乎也都是重農事、重刑獄、修造水利,重學校的有幾個?
多管是官學生能敷衍得提學考核,每年能考出十幾個舉子就夠了。似宋知府這樣肯自己辦學校、教學生,自辦的學校裡竟還能教出三名進士、同進士的能吏,在地方官裡跟他進上的祥瑞一樣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