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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怕和劉小美一群人進到飯店,點好菜才給艾嚴打電話:“你家門外躺著四個人。”
艾嚴說:“我看到了。”
張怕說:“打電話報警。”
艾嚴問:“這樣好麼?”
張怕說:“你要是覺得無所謂就當什麼都不知道……對了,不用管他們,就當什麼都不知道。”
艾嚴說好,又問:“你們呢?”
張怕說:“我一會兒送他們回家,你可以把阿姨帶去我們家住。”
艾嚴問:“我住你家,你住哪?”
“我正好下鄉找小孩。”張怕回道。
艾嚴想了下說:“我問問吧。”
張怕說:“這個就不用問了,你不怕那幫家夥上門報複啊?”
艾嚴說聲好,結束通話電話。
在飯店裡,張怕琢磨琢磨,早知道要帶艾嚴回自己家住,應該再狠狠收拾那幾個混蛋才是。就在猶豫時候,外面開過警車,張怕去門口看,警車正好拐過路口,是艾嚴家的方向。
再過去十多分鐘,接連開來兩輛救護車,在樓下又停了十來分鐘才裝上傷號返回醫院。
警察詢問報警人,是艾嚴的樓上鄰居,下樓時看到四個有血有傷的倒黴蛋,好心報警。告訴警察說什麼什麼都不知道。
艾嚴家在四樓中間位置,張怕打人,從三樓半到四樓都有傷者,警察重點調查的是四樓居民。可大家都說不清楚。
警察挨家看過,艾嚴是兩母女,隔壁是一宅男在家打遊戲,再隔壁是老兩口在家看電視,經過簡單問話,排除他們的作案嫌疑。
然後再調查樓上樓下居民,同樣沒有發現。
艾嚴媽媽根本沒出屋,在警察來問話時,一概說不知道不清楚。這是真實情況,警察沒說傷者是誰,我又沒出去看,怎麼可能知道外面情況?
像這種案件,主要線索要詢問被害人,所以簡單拍照,送走傷者,警察們也走了。
年根底下,這種案件屬於不被重視的那一類。
中午時候,張怕把劉小美他們送回家,給艾嚴打了電話,艾嚴說他們要賣房子,換別的地方住。
張怕說:“把家裡值錢東西收一收,去省城吧。”
艾嚴頓了下說:“要麻煩你了。”
張怕說:“我這個人有個好處,不會遷就別人,我願意做了才去做,我要是不願意做,說破天關我屁事?所以沒有什麼麻煩不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