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書”書店側樓餐廳,自從木裡自己一個人住後,每天的早餐都是在那吃。又因為丁宇就住她家隔壁,所以丁宇時常比她先到,把她喜歡的飯菜打好,然後等著她來一起吃。
往常木裡在去餐廳吃飯之前,都會習慣性地到“不忘書”書店,先跟館長齊叔打聲招呼。
可是今天她還沒走到“不忘書”書店,就透過大落地窗看到,有個側臉看起來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正坐在丁宇對面賣命地跟丁宇搭訕著。
丁宇是木裡發小,雖然丁宇從小聰明,而且高中的時候就申請下來了好幾項專利,但丁宇在女生群裡的人氣是近幾年,個頭長起來,摘掉眼睛,留了板寸後才一發不可收拾的。
尤其是大二的時候丁宇自己開了公司,簡直成了萬千少女痴迷的偶像。不過要不是木裡,他是個可以悶在家裡一直不出門的人。
“同學是新到暮都的?”
木裡走過去,自然地坐到丁宇身邊,笑容燦爛地盯上對面的女生。
那女生也一時好奇地將目光移到了木裡身上,不過從一開始好像就覺得自己的美麗無人能及,眼神裡充溢著滿滿的不屑,也就幾秒鐘的功夫,目光又迫不及待地落回了丁宇身上,開始喋喋不休,而木裡剛剛的話就像是說給了空氣。
木裡低頭自嘲的抿嘴一笑,她沒生氣也不覺鬱悶,只是被人這麼瞧不起,難免詫異地瞅了瞅自己,畢竟她自認為雖夠不上天仙級美女,也到不了讓人忽視的地步,但,看到自己因著急而穿出來的不配套拖鞋的時候,嘩啦,一瞬間就瞭然了。
剛剛在家,她只是簡單地刷了個牙,清水潑了兩把臉,衣服順手從衣架上拿的昨天穿過的套上,確實整體看起來,比起那濃妝豔抹精心打扮的女生,隨便太多,邋遢太多。
不過,剛剛從外面只看到那女生的側臉,還覺得有些姿色,現在這樣面對面,看著她那張急於向丁宇誇讚自己的嘴,突然覺得醜陋不堪。
索性,木裡慵懶風到底,一隻胳膊跟被抽掉筋骨般落在了丁宇的肩膀上,另一隻胳膊有目的地緩緩伸向了那個女生……
果不其然,那女生先前裝的溫柔,全被那一聲剛硬的“起開,你要幹什麼?”,摧毀的面目全非。
木裡斜嘴笑笑,從那女生面前的抽紙盒裡抽出了一張紙來,遞給了她。
那女生不明所以,起初沒接,但看到那紙上突然冒出三行字時,神情變得越來越緊張。
“嘴角的飯粒是故意沒擦嗎?要我幫你擦?還是想讓我男朋友幫你擦?”
那女生看到那些字,不自覺地摸了摸自己的嘴角,發現根本沒有飯粒的時候,神情顫抖著轉換了好幾次,才壯膽對木裡說了一句“你就是大魔頭?”
木裡稍稍抬手甩了一下手裡的紙,那女生瞳孔放得更大,扒著桌子的手恨不得扒得是塊布,能讓她有真正抓著東西的實在感。最終那女生的手移到了桌子下面,抓住了自己那平整到像一張沒有經過任何撫摸的白紙似的裙子。
因為那女生看見那紙上的文字居然頃刻間又變了,現在只剩下兩個字“非也”。
“那你是被稱之為“不忘書”的邊簷?大魔頭的母親?有…有這麼年輕嗎?”
木裡看那女生在這短短几瞬間裡,神情有如此大的差異,真是想笑,卻還要努力裝著一張冷臉,顯示自己的威嚴。不過沒等她亮出回答,那女生就自己否定道“不對,不對,他如果是你男朋友,你不可能是“不忘書”,你就是傳說中的大魔頭…井秋…對不對?”
木裡又一甩手,那女生這次連看都不敢看,用雙手捂上眼,一邊慌亂地撥開座椅,一邊磕磕絆絆地說“我…我…我…前幾天才到暮都的,沒…沒…沒想搶你男朋友。不…不好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