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舍春默不作聲地看了他一會兒,笑著嘆了口氣。
他走近了半步,把小臂搭上聞於野的肩膀:“說實在話,我蠻喜歡你的。”
“……”
“呼吸。”
這話說完,兩個人都笑了,卞舍春的手從他肩上滑下來。他心想,怎麼這奇妙的二字祈使句,從聞於野嘴裡說出來,就有股子木木的溫柔,從他嘴裡說出來,就輕浮得像耍流氓?
這點鬱悶的困惑被他按下不表,他緊接著把不老實的手臂規規矩矩地背在了身後,用一副彙報般的端莊姿態裝成正人君子接著說道:“但是呢,我自認不是一個合格的伴侶,因為我覺得我還不會真正地愛上什麼人,我也沒體會過。我對你的感情,充其量就是學生時期對校草的那種單薄的心動吧?”
真正的正人君子垂著腦袋,慢慢地點頭。
“但是呢,”卞舍春猶豫地說出第二個轉折詞,語速放慢了一些,“我覺得你給我的感覺,確實不太一樣。所以……”
“你給我一點時間,好嗎?”
話音落地,聞於野抬頭定定地看著他,半天才抿了一下嘴唇,笑了:“這話應該我說。”
卞舍春也笑起來,在聞於野面前撐著一張說正事用的嚴肅臉還真不容易。他看著聞於野,車窗外飛馳風景在他的眼睛裡失焦成一團夢境般的光點,帶給他一點輕盈的憂鬱,讓他的眉尾墜了半分:“時間也不長了。”
聞於野笑著,輕輕按了一下他的後腦勺:“又不是會死在回國的飛機上。”
因為頭發毛躁的原因,聞於野的手指從他發間抽出的時候有一些細小的停頓,像是怕扯著他,但停留久了又不合適。卞舍春差點笑出聲。
“但是你暗戀我好些年,再讓你等,沒關系嗎?”
“沒關系。”
火車中午到站,他們在車上隔著一張枕頭的距離坐著,有時聊天,更多時候只是沉默著,卞舍春一如既往地看著窗外寫寫畫畫,靠在床頭睡半淺不深的回籠覺,聞於野還在開著電腦閑裡偷忙地上班。
途中卞舍春醒了,聽著聞於野敲程式碼的聲音,眼睛望過去,嘴巴在大腦清醒之前先發問了:“我其實一直很不能理解你們這種人。”
這話問得果然不過腦子,其實有點沖了,但被他沖的人是聞於野,卞舍春也懶得找補,反正他肯定不會誤會。
聞於野的動作沒停,平淡地回問:“哪種人?”
“當了十幾二十年的自律學霸,卷績點卷科研卷競賽,畢了業工作還如此熱情高漲,出來旅遊都不消停,是純熱愛嗎?”
聞於野笑了:“如果把你綁在工位一天日更三萬字,還得被品味不好的領導勒令改稿,被渾水摸魚的同事拖累,你還能熱愛嗎?”
“哦,所以你不是熱愛,”卞舍春撐著腦袋看他,“那是因為什麼?賺錢?”
“沒人會和錢過不去的吧?”聞於野坦誠地說,話音裡有些無奈,“而且,我的愛好不多,個個都很燒錢。”
“是哈,光是來趟挪威,消費水平就升了好幾個量級。”卞舍春深有所感地點點頭,想起物價就有些肉疼,“那學生時代呢?沒錢拿的時候怎麼還能那麼卷啊?我好奇這個問題很多年了。”
“一方面是,我比較無聊,”聞於野敲鍵盤的動作停住了,這個問題他也回答過很多次,但給卞舍春的答案肯定得和對外的客套話不太一樣些,“我真正愛幹的事情基本都是近幾年才發現的,上學的時候其實有點迷茫,就挑不會出錯的事情幹了。”
卞舍春扯了一下嘴角:“我無聊的時候就找不良誘惑去了……那另一方面呢?”
聞於野偏了一下頭,勾了下嘴角:“程式設計的話,應該還是熱愛的。高中計算機課大家都在玩電腦上自帶的掃雷,我就去問老師,怎麼才能寫個掃雷出來……然後從掃雷開始,不知不覺就幹到現在了。”
卞舍春瞭然地點頭,頗為感慨:“想來我第一次試著寫東西,也是小學的時候看了部電視劇,覺得結局太荒謬了,就自己在作業本上重新寫了最後一集的劇情,連帶著什麼時候該響音樂都寫上去了……還有分鏡,盡管我當時不知道‘分鏡’是什麼意思。”
聞於野目光柔和:“我聽人說,真正的天賦不是不用努力就做得好的事,是不由自主就會去做的事。說明你天生就該幹這行。”
卞舍春笑了,在床上翻了個身,聲音被悶進枕頭裡:“也許靈魂的慾望,就是命運的先知。”
聞於野轉過臉,看見他散落的頭發,藍綠色的,極光的顏色。
那當初在禮堂看到你第一眼停下的腳步,也是命運的先知嗎?
這個問題短暫地在聞於野的腦海裡東奔西逃地盤桓了一陣,最後被回憶裡一張戰車正位按下去了。卞舍春早就給了他答案,他笑意吟吟,酒醉不醒,說他們相逢是天意。於是聞於野從那時就不再焦急,也不再慌張。
他信他們命中註定。
【作者有話說】
人靈魂的慾望是其命運的先知。——霍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