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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ie拿起那兩張紙,看了半頁就不忍地別過了眼睛,詢問陳新巧:“這個需要掃描備份麼?”
“當然。”陳新巧應答的語氣,就好像讓bonnie備份的是一份普通合同那般平常。
“一會兒把公告擬好之後,順帶附上這封遺書吧,反正樑煦不是說,上面沒說公司的不是麼?”陳新巧瞥了一眼梁煦,對著bonnie交代道。
沒等梁煦張口反駁,她又說:“你看能不能再提一下,向奚生前還給box製作了最後一支曲子,就那個什麼怪兮兮的叫個《揭》的。之前說要撤下來,現在看來,保留這歌還有點用處。”
“夠了!”梁煦吼道:“公不公開遺書,哪裡輪的上你來決定?都到這個份兒上,還要消費向奚嗎!”
陳新巧像看著動物一般看著梁煦。
她抱著手道:“誰讓他的經紀全約在kd,我們自然有權利決定。再說了,他自殺也相當於違約。出於人道,我們都沒有向他的家人索要賠償,你又何必在這跳腳,說我們消費亡者呢?”
梁煦被噎的無話可說,氣的面紅脖子粗的。
江悠悠在一旁聽著,只覺得心漸漸涼得透透的。
那可是一條鮮活的人命啊。
不帶感情色彩的陳述事實,交代工作,甚至他們連中間需要難過哀悼的程式都省了,就直接跳到了怎樣維護公司形象,甚至還計劃著生生榨幹藝人最後一點利用價值。
江悠悠知道這時候,她沒有資格插嘴,就幹巴巴地等著。
她想看看,這家公司到底會發出怎樣冷酷無情的公告。
章子在陳新巧這裡,也不用跑去申領,這份公告出的特別迅速。只不過,除了“深感遺憾”之外,果然沒有其他。
這“滿懷真情”悼念的公告,通篇字數甚至還不及向奚的遺書的一半。
“對不起。
是我太討厭不知該如何糾正這一切的自己,才會選擇終結,以這種不負責任的方式。
人們都說百口莫辯。
我雖不是長了一百張嘴的怪物,但從唯一的那張嘴裡說出的話,卻始終沒人相信。
我自視這一輩子,活著的時候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一路行得端正。
可偏偏就好像困在一個怪圈。
幾年前起,身邊所有人都對我說:‘向奚,是你錯了’。
莫名其妙,我不明為何。
只是長久以來遵從本心,若是回一句‘不,我沒錯’,那也變成了錯。
因為,與其他人不同。
我堅持了一段時間,可辯解無果。
等我終於決定接受“我錯了”的事實,卻要求我自己去尋‘錯在哪裡’。
我找不到。
我開始變得有些奇怪了,從裡向外地,漸漸崩壞。
一群人要求我溫柔親和,就算被詆毀裝作若無其事,把‘錯處’當做不存在;
另一群人卻要求我時刻反省,把‘罪人’身份落實,逼著我伏低認錯。
兩方的聲音無時不刻不催促著我,把我夾在中間。
我整夜失眠,我開始脫發,我甚至想過逃跑。
可無論我逃到那個地方,終究還是困在這具身體的牢籠。
該想不通的依舊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