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松欣賞作品的時候,目光驚喜。
小心翼翼的將之捧在手上,嘖嘖稱奇,愛不釋手。
秦櫻站在邊上,手不自覺的就去拉衣角,臉上神色十分緊張。
原本稱得上清秀乾淨的臉,帶著幾分僵硬。
很不自然。
特別是張文松將目光移到最後的署名時候,她的呼吸都要停滯了。
空氣彷彿被加了增稠劑,慢慢的變成了凝固狀,讓人呼吸困難,心跳加速。
“不錯。”
張文松忍不住讚歎,眼中的喜色絲毫不掩飾。
這樣一副題字,哪裡是不錯,簡直就能稱之為完美,張文松和書法打了一輩子交道,從五歲就跟著祖父提筆學字,年少成名,這麼多年一直都在書法界擁有不一般的地位。
秦櫻能成為他的徒弟,其實也是機緣巧合。
因著很多年前的一樁舊事。
當年秦家還未倒臺,秦家兩個兄弟一個從政一個經商,從政的在政界混的風生水起,經商的在商圈也十分有成就。
那時候的秦家如日中天,和後來居上的霍家不逞多讓,所以那時候的張文松,和秦家有些交情。
原先他是要收秦櫻的姐姐做徒弟的,因那孩子於書法頗有天賦,縱使學齡不深,也能將字寫出幾分風骨和意境。
可惜的是那孩子身體不好,學不到半年就病得厲害,沒熬一年就去了。
張文松覺得遺憾,恰好秦家人帶著秦櫻來拜師,他便也就收了。
因秦櫻與姐姐一樣,也有幾分天賦。
但不知是心性不同亦或風格迥異,秦櫻的字工整優美,卻少了感覺。
本來這次的比賽,張文松是沒打算要秦櫻去的,因為她的字美則美矣,卻少了風骨意境。
初見感官不錯,可細品卻有些乏味。
但秦櫻自尊心強,張文松沒明說,只讓她回去冷靜沉澱,狀態好的時候再將作品完成。
截稿在即,秦櫻那頭沒有訊息,張文松還以為她是沒能寫出好作品,準備放棄了。
沒想到今日秦櫻抱著紙捲上門,給了他這樣大一個驚喜。
這字太好了。
有皮有骨,風骨絕佳,意境深遠,細細品來灑脫裡帶著莊嚴,莊嚴裡又帶著幾分年輕人特有的青春。
這樣一副完美的作品,張文松為何不懷疑是出自她人之手,便是因為如此,圈子裡所有人的字他都十分熟悉,根本沒有誰能寫出這樣一副作品。
且這最後的署名,真真實實就是秦櫻兩字,那秦字寫得游龍驚鴻,櫻字雖遜色一些,但與這秦字落到一起,倒也相配。
“這櫻字要是再往這秦字的風格靠一些,寫的再張揚一點會更好。”
秦櫻心口一跳,下意識的嚥了口口水。
“老師,我…我下次會注意的。”
張文松擺手:“無妨。”